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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Ⅳ 日间劳动与夜间劳动——轮班制度(Das Ablösungs-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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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日间劳动与夜间劳动——轮班制度

(Das Ablösungs-system)

不变资本(生产手段),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观点看,是只吸收劳动的,它每吸收一点劳动,即依比例吸收一定量的剩余劳动。若它不能那样做,它的存在,便成为资本家的消极的损失因它不被使用时,将代表无用的资本垫支。设从休用状态恢复使用状态时,必须有追加的支出,则其休止,还会成为资本家的积极的损失。劳动日超过自然日限界延长到夜间的办法,也只是缓和的救济,不能十分满足吸血鬼对于活劳动的血的贪欲。在1日24小时内占有劳动,乃是资本主义的内在的行动。但同一劳动者在日间被榨取之后,又要在夜间同样被榨取,这是生理上不可能的事情。要把这生理的阻碍制服,则使一批工人在日间消费劳动力,一批工人在夜间消费劳动力,使他们互相交代,乃属必要之事。这种交代,可由种种方法实行;例如,使劳动者一部分在这星期作日班,在下星期作夜班。这就是大家知道的轮班制度。这个制度,在初期英国棉制造业中,是极盛行的;即在今日也还在莫斯科行政区的棉纺绩业上盛行。每日24小时无时停止的生产过程,在大不列颠境内许多依然“自由”的产业部门里面(例如英格兰,威尔斯,苏格兰的镕矿工厂,锻冶工厂,辗铁工厂,及其他金属制造工厂),尚当作一种制度留传到今日。其劳动过程除包括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的24小时外,大多数还包括星期日的24小时。工人是男女都有,儿童,青年人,成年人都有。儿童和青年人,自八岁(有时是六岁)至十八岁,各种年龄都有[58]。在某一些产业部门,少女与妇人,终夜和男子在一处劳动[59]。

且不说夜间劳动一般的有害作用[60]。生产过程不间断地继续到24小时,那当然是极好的超过名目上的劳动日限界的机会。譬如在上述各种非常吃力的产业部门内,每个劳动者名目上的劳动日,通例是昼间或夜间12小时。但在许多场合,用英国官厅报告的话来说,这个限界以上的过度劳动是“实在可怕的”[61]。报告说:“每一个人,只要想到以下所述九岁至十二岁儿童的劳动量,都一定会得到结论,认为父母及雇主这样的权力滥用,非立即加以取缔不可”[62]。

“童工昼夜轮班的办法,无论在平时抑在忙时,都必然会诱致劳动日的过度延长。这种延长,在多数场合,对于儿童,不仅是太残忍,而且叫人难于置信。当然,在许多童工中,不免常常有一个或几个,会因某种原因要请假。当情形如此时,就有一个或几个别一班的儿童,要在作过一班工作以后,补充他们的位置了。这个办法已是一般承认的,所以,有一次我问一个辗铁工厂的经理,请假的童工是如何补充的,他就答说:‘先生,你所知道的,想必和我们所知道的办法,不会有两样。’他毫不迟疑承认这是事实。”[63]

“有一个辗铁工厂,名义上的劳动日,是从上午6时继续到下午5时半。在这个工厂内,有一个未成年人,每星期大约有四晚,要作到次日下午8 1/2时,……这情形,继续有六个月之久。别一个儿童,九岁,有时接连作三班,那就是作3个12小时。当他十岁时,他还接连作过两日两夜”,还有一个儿童,“现在十岁……从午前6时作起;有三晚要作到午后12时,其余各晚,作到午后9时。”“还有一个,现在十三岁,……从午后6时作起,有一全星期,要作到次日正午,甚至接连作三班,那就是由星期一早晨作到星期二晚。”“还有一个,现在十二岁,在斯达夫勒一个镕铁工厂作工,他从午前6时作起,作到午后12时;他这样作了两个星期,不能再作了。”“乔治•埃林伟士,九岁,上星期五到这里来,当地下室仆役;翌晨,我们三点钟就要起来,所以我通夜留在这里。因我家离此有五里路。我就睡在装镕炉的地板上,身下垫一幅包被,身上盖一件短衫。还有两天,我是从午前六时作起的。唉,这里真热呀!在来此以前,我差不多有一年,在乡下一个工厂,作同样的工作。在那里,星期六早晨3点钟就起工。因离家很近,我还能回家睡。其余各日,我是早晨6时起工,晚6时或7时下工的”[64]。

我们再听听,资本自身是怎样看待这种24小时制度。当然,对于这种制度的极端的推行(使劳动日过分延长,成为残忍的,不能置信的),资本是默无一言的。它所说的,只是这种制度的“正常的”形态。

讷娄尔,维克尔二君,钢铁制造家,雇有工人600至700,其中仅有10%,是十八岁未满的。并且,只有20个十八岁未满的儿童,是作夜班的。他们说:“这些孩子,都不苦于热。温度恐怕在86度至90度之间。在锻冶工厂和辗铁工厂,工人都是昼夜轮班的,其他各部分尽是日间劳动,自午前6时至午后6时。在锻冶工厂,劳动时间,自12时至12时。有一些工人,完全作夜工,没有昼夜轮班的办法。……在健康(是讷娄尔维克尔二君的健康么!)上,尽作夜班和尽作日班的工人,我们不见有任何差别。休息的时间相等,恐怕不轮班的工人,还比轮班的工人睡得好些。……大约有20个十八岁未满的儿童,是作夜班的。……我们没有十八岁未满的儿童作夜班,是不行的。否则生产费就要增加。各部的熟练工人和工头,是难寻的,但童工欲有多少就可以有多少。……当然,我们所雇用的童工,比较是极少数的,所以,限制夜工的问题,对于我们,没有多大重要,也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65]。

约翰布罗钢铁制造公司(Messrs John Brown&Co.)雇用成年男子和青年人约8000人,其工作一部分(铁及重钢的制造工作),是昼夜轮班的。该公司的霭理思(Mr. J,Ellis)君曾说:“在重钢的制造上,每20个或46个成年男工人,须配合一个或两个少年工人”。该工厂雇用500个以上的十八岁以下的少年工人,其中有1/3(即170人)是不满十三岁的。关于上述法律修正案,霭理思说:“规定每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工人,不得在24小时内,工作12小时以上,我并不觉得,必须怎样抗议。但规定十二岁以上的少年人,不得作夜工,我们却认为,难划分明确的界线。若不许我们在夜间使用儿童,我们就宁可完全禁止使用十三岁或十四岁未满的儿童。作日班的儿童,必须轮换作夜班,因为成年男子不能专作夜班;这样做,是有害健康的。……我们以为,每隔一星期作一星期夜工,决无妨害。(但讷娄尔维克尔二君依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却认为轮换的夜间劳动比继续的夜间劳动,更有妨害。)我们发觉,轮换作夜班的成年男子,在健康上,并不比专做日班的成年男子更差。……我们反对禁止雇用十八岁未满的少年人作夜工,是因为成本要增加。这就是唯一的理由(这是怎样坦白的自白!)。我们觉得,这种营业是负担不起这样大的成本的,如果成本这样增加,那决难有成功的希望(这是何等婉转的辞句!)。劳动在这里是稀少的;设再采用这个规则,劳动就会不足了。”这就是,布罗公司必须陷于致命的困难,不得不用充分价值,购买劳动力了[66]。

康麦儿公司(Commell&Co.)的西克洛甫斯(Cyclops)钢铁工厂,和布罗公司是规模一样大的。该公司的经理董事,曾以文书向政府委员淮特(White)供述。后来,这文书退回来修改时,他却发觉,应该把这个文书压下来。但淮特君是记忆力很好的。他还记得这个文书的内容。即——禁止儿童和少年人作夜工,“将为不可能之事,这种禁止,无异封闭他们的工厂。”但一计其数,则他们营业上雇用的十八岁未满的童工,不过6%强,十三岁未满的童工,不过1%弱[67]。

关于这一个题目,阿特克利夫钢铁工厂珊德生兄弟公司的E. F.珊德生(Sanderson)君说:“禁止十八岁未满的儿童作夜工,会引起大的困难。最要者,将为成本的增加,因须雇用成年男子,代替儿童。我不能预言结果如何,但工厂主总不能以此为提高钢铁价格的理由。成年男子(何等顽抗的人!)当然拒绝负担这种损失。这种损失,是必定要落到工厂主身上来的。”“珊德生君不知自己所雇用的儿童有多少工资,但岁数较小的儿童,也许每星期可得4先令至5先令。……儿童的劳动,大概(只是大概,不是常常)是轻巧的,有儿童那样的力气,已经正好。所以,除少数情形(金属过于笨重的情形),成年男子的力气虽较大,但还是得不偿失。成年男子更没有服从心,所以,成年男子都更愿有儿童,更不愿有别的成年男子,听从自己指挥。加之,儿童学习职业,必须从幼年开始。只许儿童作日工,这一点便不能办到了。”为什么呢?为什么儿童不能在白昼学得手艺呢?理由何在呢?“因为成年男子昼夜轮班的,他们一个星期作日班,一个星期作夜班。假令儿童只作日班,那就有一半时间,要和他的师傅分开,他师傅可以从他那里得到的利润,也会丧失一半。师傅所给于学徒的训练,原是儿童劳动的报酬的一部分,他能以低价得到儿童的劳动,也就因有此。所以,假若禁止少年人作夜工,每一个成年男子,也须丧失利益的一半了”。(这就是,珊德生公司,必须从他们自己的钱袋,支付成年男子工资的一部分,不能再以少年工人的夜间劳动支付给他们。因此,珊德生公司的利润,必致于减少几分。但这就是珊德生君认少年人不能在白昼学到手艺的好理由)[68]。并且,照此办法,现在可以和少年人换班的成年男工人,必须完全作夜工了,这是他们不能忍耐的。总之,实施这种办法的困难甚多,其实施,直等于完全废止夜工。E.F.珊德生说:“就钢铁生产本身说,这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但是。”但是,珊德生公司除制造钢铁之外,还须制造别的东西。制造钢铁不过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讬辞。镕矿炉,辗铁设备,建筑物,机器,铁,煤等等,除须变成钢之外,还须作一些别的事情。那就是吸收剩余劳动。在24小时内吸收,比在12小时内吸收,当然可以吸收到更多的剩余劳动。它们由上帝和法律的恩惠,实际曾给珊德生兄弟一种证书,让他们有资格,在一日24小时内,支配一定数工人的劳动时间。它们吸收劳动的机能一经中止,它们就会丧失资本的性质,从而是珊德生兄弟的纯粹的损失。“让这样贵的机器,有一半时间停着不用,委实是一种损失。依现制度,我们一日所能完成的生产量,依新制度,必须有加倍的设备,才可以完成。结果,费用也要加倍。”但别的资本家既然只作日工,既然让他们的建筑物,机械,原料在夜间停止,为什么珊德生兄弟却要求别的资本家所没有的特权呢?E. F.珊德生代他们答道:“不错的,只须在日间作工,让机器在夜间停止的工厂,都有这种损失。但在我们,因须使用熔矿炉,故损失更大。假令熔矿炉烧着不熄,那会浪费煤炭(现在是浪费劳动者的生命物质),假令熄下来,则起火的时间,等火热的时间,将成为时间上的损失(现在,睡眠时间的损失——八岁的儿童,也不免这种损失——却是珊德生兄弟在劳动时间上的赢余)。并且,温度的变化,还会使熔矿炉受伤。”(现在,劳动昼夜轮班,熔矿炉是不会受伤的)[69]。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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