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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第十七章 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工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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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劳动力价值(或价格)

的工资化

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表面上,劳动者的工资,显示为劳动的价格,即对一定量劳动支付的一定量的货币。因此,人们说劳动的价值,并把这种价值之货币的表现,称为劳动的必要价格或自然价格。在另一方面,他们又说劳动的市场价格,即在其必要价格上下摇动的价格。

但商品的价值是什么呢?那是在商品生产上支出的社会劳动的对象形态。商品价值量又如何计量呢?由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量去计量。那么,比方说一个12小时的劳动日的价值,该如何决定呢?结局,只好作荒谬的重复,说:由包含在12小时劳动日内的12小时劳动[1]。

劳动为要当作商品在市场上出卖,一定有在出卖以前已经存在之必要。但是,劳动如能由劳动者给予以独立的存在,劳动者就是出卖商品,不是出卖劳动了[2]。

暂把这些矛盾存而不论罢,以货币,即以对象化了的劳动,与活的劳动直接交换,其结果,如不是扬弃了那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始得自由展开的价值法则,便是扬弃了那以工资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本身。比方,12小时的劳动日,以6先令的货币价值来表现。先假设是等价与等价交换,在这场合,劳动者就是以12小时劳动,取得6先令报酬;他的劳动的价格,等于他的生产物的价格。在这场合,他没有对劳动购买者生产剩余价值,那6先令不转化为资本,结局,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就消灭了。但劳动者就是在这基础上出卖他的劳动,他的劳动就是在这基础上变为工资劳动的。其次假设,他的12小时劳动,只能取得少于6先令的代价,即少于12小时劳动代价。12小时劳动所交换的,只是10小时劳动,6小时劳动。视不等量为相等,不单扬弃了价值决定的法则。这样一种自行扬弃的矛盾,也决没有当作一种法则来宣扬或树立的可能[3]。

在形式上,把劳动区分为对象化劳动与活劳动,然后再由这形式上的区别,推论较多量劳动交换较少量劳动,也是无益的[4]。加之,因商品的价值,不取决于对象化在商品中的劳动量,而取决于商品生产上必要的活的劳动量,所以这种推论,更见得荒谬。就说一件商品代麦6小时劳动罢。假若借着一项发明,那件商品竟能以3小时生产出来,那么,就是既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价值,也要减落一半。由是,它以前代表6小时劳动,现在则是代表3小时的必要的社会的劳动了。这就是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是那种商品生产上必要的劳动量,而非劳动的对象化形态。

在商品市场上,与货币所有者直接对立的,实际非劳动,而为劳动者。劳动者所出卖的,是他的劳动力。当他的劳动在现实上开始时,那已经不是属于他的所有物。从而,也不复能再为他所出卖。劳动是价值的实体,是价值内在的尺度,但它自身没有价值[5]。

在“劳动的价值”(Wert der Arbeit)这个用语上,价值的概念,不但完全消灭,且倒转为反对的东西了。说劳动的价值,和说地球的价值,是一样的幻想。但这些幻想的表现,是起因于生产关系的本身。它们是表示本质关系的现象形态之范畴。事物在现象上往往表现为倒转的形态,那是经济学以外一切科学所熟知的[6]。

古典派经济学由日常生活借来“劳动的价格”的范畴,不加批判,而仅问这种价格如何决定?接着,就不假思索的认定:需要与供给的比例的变动;对于劳动的价格,正如对于其他一切商品的价格一样,是唯一无二的说明;即市场价格在一定中点的上下变动。在其他一切情形不变的限度内,假若需要与供给平衡,这种价格的变动就中止。那一来,需要与供给也无从说明什么了。在需要与供给归于平衡的那一瞬间,劳动的价格,不是取决于需要与供给的比例,那是它的自然价格。但我们分析的对象,正是这种自然价格如何决定。或者,我们把市场价格变动的期间假定为较长的期间(比方说一年),我们将会发现,那些上上下下的变动,将相互抵消。而得出一个不变的中位的平均量。这种平均量,自然不是由自己相互抵消的诸种变动决定。因为,对偶然的市场价格占着优势,并调节着市场价格的这种价格,即重农学派呼为“必要价格”,亚当•斯密呼为“自然价格”的价格,在劳动上,也如在其他商品上一样,只能是由货币表现的价值。经济学相信由这个方法,通过劳动的偶然价格,可达到劳动的价值。接着,又以为这种价值,正如在其他商品上一样,是由生产费决定。但是劳动者的生产费(即劳动者生产或再生产自己的费用),是什么呢?经济学是在无意识之间,以这个问题,代替了原来的问题的。因为它对于劳动生产费的考察,不过在一个地方打圈圈,绝未向前进一步。可知经济学者所称的劳动的价值(Value of labour),实是劳动力的价值(Wert der Arbeitekraft)。劳动力存在于劳动者人格之内,与其机能(即劳动)不同,那正如机械与其自身的作用不同一样。经济学者因为一心一意想着劳动市场价格与其所谓价值的区别,注意着此种价值对于利润率的关系,和对于由劳动生产的商品价值的关系,遂永没有发现,分析不但曾由劳动的市场价格,推移到劳动的设想的价值,且曾把劳动的价值,归着于劳动力的价值。古典派经济学关于自己分析的这种结果,没有意识到;他们不加批判地,把“劳动的价值”,“劳动的自然价格”这一类范畴,看作是这种讨论的价值关系之最后的适当的表现。其结果,乃如后面所说,陷入不可究诘的混乱与矛盾。同时,这派经济学,对于那些只在表面上显示忠节的庸俗经济学者,却给与了一个坚实的活动地盘。

我们现在且看:劳动力的价值及价格,在这转化的形态上,是如何表现为工资。

我们知道:劳动力一日分的价值,是以劳动者一定的生存期间为基础来计算,而劳动日的大小,又与此一定的生存期间相照应。现在假定通例的劳动日为12小时,劳动力的一日价值为3先令;此3先令,即体现6小时劳动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如其劳动者收受3先令,他就是收受了在12小时内发挥机能的劳动力的价值。现在假如这劳动力一日分的价值,表现为劳动一日分的价值,我们就会得出12小时劳动有3先令价值的公式。这一来,劳动力的价值,就决定劳动的价值,用货币表现来说,就是决定必要价格。反之,如果劳动力的价格与劳动力的价值不一致,则劳动的价格,也同样与所谓劳动的价值不一致了。

劳动价值,既然仅是劳动力价值的不合理的表现,其结论自然是:劳动价值,常须小于劳动的价值生产物。资本家常要使劳动力,超过再生产其自身价值所必要的时间,来发挥机能。以前例来说,在12小时内发挥机能的劳动力的价值是3先令,这种价值的再生产,需要6小时。反之,其价值生产物,却是6先令。因为,劳动力实际发挥机能的时间为12小时,其价值生产物,不是取决于它自身的价值,而是取决于它发挥机能的时间的大小。由是,这里就生出了一见而知其为荒谬的结论了;即,造出6先令价值的劳动,其价值为3先令[7]。

更进,我们将知道:代表劳动日有给部分(即6小时劳动)的3先令的价值,将显示为全劳动日12小时的价值或价格(这全劳动日中是含有6小时无给劳动的)。由是,工资的形态,就把分割劳动日为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或有给劳动与无给劳动的一切痕迹,全都消去了。所有的劳动,都显示为有给劳动。在徭役劳动上,劳动者为自己所作的劳动,和为领主所作的强制劳动,无论在时间上,在空间上,都极鲜明地区别出来。在奴隶劳动上,就连奴隶仅代置其自身生活资料价值的劳动日部分,换言之,就连他实际专为自己作业的劳动日部分,也显示为主人的劳动。他的劳动,都显示为无给劳动[8]。反之,在工资劳动上,就是剩余劳动或无给劳动,也显示为有给劳动。在奴隶劳动的场合,有所有权关系,隐蔽了奴隶为自身的劳动;而在工资劳动的场合,则有货币关系,隐蔽着工资劳动者的无给劳动。

由是,我们会懂得:把劳动力的价值及价格,转化为工资形态,或转化为劳动自身的价值及价格,有一种决定的重要性。这种现象形态,把现实关系隐蔽起来,正好显示其反面。劳动者与资本家的一切法律观念,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一切欺骗,此种生产方法下的一切自由幻想,以及庸俗经济学者的一切辩护的空言,都是借用这个现象形态作基础的。

要穿过工资秘密的底蕴,在世界历史上,尚须有一个长时期,但要理解上述那种现象形态之必然性或其存在理由,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资本与劳动之间的交换,最初是和一切其他商品的买卖一样,呈现于我们知觉之上。购买者给予一定额的货币,出卖者则供给与货币相异的物品。在这里,权利意识,至多不过认识一种在权利等价公式上表现的物质区别;那公式是:“你给,所以我也给。你做,所以我给。你给,所以我做。你做,所以我也做。”

尤有进者,因为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本身是不能相互通约的量;故,“劳动的价值”,“劳动的价格”云云,似乎不比“棉花的价值”,“棉花的价格”云云,更不合理。加之,劳动者是在他已经提供劳动之后,才取得报酬。而货币在它充作支付手段的机能上,是事后才使所交付的物品(就当前这特殊场合说,是所交付的劳动)的价值或价格实现。最后,劳动者对资本家供给的“使用价值”,实际并不是他的劳动力,而是那种劳动力的机能,是一定的有用劳动,如裁缝劳动,制鞋劳动,纺绩劳动等等。而在另一方面,这个劳动,是一般的价值形成要素,具有不同于其他一切商品的性质这件事,是被放在通常意识领域之外的。

现在我们且站在这样一个劳动者的地位来考察罢。他以12小时劳动的代价,取得6小时劳动的价值生产物,即3先令。事实上,在他这一方面说,他的12小时劳动,是3先令的购买手段。他的劳动力的价值,随其日常生活资料的价值而变动,那可由3先令增至4先令,也可由3先令减到2先令。或者,他的劳动力的价值不变,但其价格,可因需要与供给的变动关系,而增至4先令,或跌到2先令。但不论如何,他总常常提供12小时劳动。他所取得的等价量的变动,在他看来,必然要显示为12小时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变动。这种事实,对于把劳动日视为不变量的亚当•斯密[9],遂导出以次的错误主张。他认为:生活资料的价值虽可变动,从而,同一劳动日对于劳动者虽可代表或多或少的货币,但劳动的价值不变。

在另一方面,让我们再就资本家考察罢。他期望以尽可能最少量的货币,得到尽可能最多量的劳动。因此在实际上,于他有利害关系的,只是劳动力的价格,与由劳动力机能所造出的价值比较有怎样的差额。但是,他力求以尽可能低廉的价格,购买一切商品;他常常以在价值以下购买,在价值以上出卖的单纯欺骗,来说明利润。因此,他永不会见到这种事实:即,如果劳动的价值这东西是现实存在的,他如果现实地支付这种价值,则任何资本也不存在,他的货币也不会转化为资本。

不但此也。在工资的现实运动上,还显示出以次诸现象。这诸种现象,仿佛证明被支付的,不是劳动力的价值,而是劳动力机能(即劳动本身)的价值。我们可以把这些现象归纳为两个部类:(1)劳动工资随劳动日的长度变化而变化。假如这个论据正确,我们也可以说,因为赁借机械一周较赁借同一机械一日所费为多,所以,被支付的,不是机械的价值,而是机械的作用的价值。(2)从事同一工作的相异劳动者的工资,存着个人的区别。这种个人的区别,虽在奴隶制度中,(在那里,是明显地,公开地,无任何矫饰地,以劳动力自体出卖)可以见到,但我们决不受其迷惑。但工资劳动制度与奴隶制度有一个唯一不同之点,即是:平均以上的劳动力的利益,或平均以下的劳动力的不利益,就奴隶制度说,都属于奴隶所有者,而就工资劳动制度说,却是属于劳动者自身。因为在工资劳动制度上,劳动力是由劳动者自己出卖,在奴隶制度上,劳动力则是由第三者贩卖。

总之,“劳动的价值与价格”或“工资”为现象形态,劳动力的价值与价格,为隐在那种现象形态后面的本体关系,两者是相区别的。一切现象形态和隐在现象形态后面的本体关系,都是这样。现象形态得直接地自发地当作流行的思维形态,反复生产出来;本体形态则必须仰赖科学始可发现。古典派经济学虽将近接触到事物的真正关系,但没有意识地建立它。这派经济学,在它附着在资产阶级皮肤的限度内,是不能如此做去的。


[1]“里嘉图君以为,价值取决于生产上支出的劳动量。他把那一望而知的足以障碍他这种学说的一个难关,很巧妙地回避过去。若要严格坚持着这种原理.而主张劳动的价值,取决于劳动生产上所支出的劳动量,那显然要生出荒谬的结论。他用一种巧妙的论法说:劳动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工资所必要的劳动量,或用他自己的话说,劳动的价值,是以生产工资所必要的劳动来计量;而此劳动量,则是指所给于劳动者的货币或商品生产上所必要的劳动量。这好像是说:布的价值,不是由布生产上支出的劳动量来计量,却由布所交换的银生产上支出的劳动量来计量”(《价值性质之批判的论究》第50页51页。)

[2]“你纵然不妨把劳动呼为商品,但这种商品,毕竟与普通商品不同。后者最初就是以交换的目的而生产,生产出来了,然后再搬往市场,它必须在市场上,以一定的比率,与其他商品相交换。若劳动,则是在持往市场的那一瞬间所造出,或宁说在造出之先,已被持往市场”(《经济学上若干名辞的论争》第75页76页。)

[3]“把劳动看为商品,把劳动的产物即资本也看为商品,那么,假若这二商品的价值,是由等量的劳动所决定,则一定量的劳动,就可……交换那由同量劳动生产的一定量的资本了。过去劳动,与现在劳动,将以等量相交换。但与其他商品相比较的劳动的价值……不是由等量的劳动所决定。”(卫克斐尔德编亚当•斯密《国富论》伦敦1836年刊第1卷第231页注。)

[4]“以过去劳动交换未来劳动时,我们总得同意(社会契约的一个新版!)后者(资本家)必须较前者(动劳者)取得较大的价值。”(西斯蒙第著:《论商业上之富》日内瓦1803年刊第1卷第37页。)

[5]“劳动为价值的唯一标准……为一切财富的创造者,它不是商品。”(荷治斯金著:《通俗经济学》第186页。)

[6]反之,认这句话不过是诗人的狂想的企图,不过表示自己没有分析能力罢了。蒲鲁东说:“说劳动有价值,并不是把劳动本身看为严格的商品,不过指劳动内部被认为潜含着的价值。劳动的价值,是一个比喻的表现。”对于他这个议论,我是这样反驳的:“劳动这种商品,是一个可怕的现实,但他在当作商品的劳动上,不过见到文字上的缩形。所以,以劳动商品性为基础的当前整个社会,今后要被视为是以诗人的狂想为基础,以比喻的表现为基础了。假若社会要驱除苦恼它的一切不便,最好是让它驱除诸种暧昧的语辞,改变言语的形态。为了这个目的,只须申请大学,把大学辞典改成新版就行了”(马克思《哲学的贫困》第34页35页。)自然哪,把价值看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那是方便多了。那一来,我们就能毫不费力地,把一切事物都包括在这个范畴之下。例如萨伊就是这么作。他问:“价值是什么?”答:“一物之所值”。然则“价格是什么?”答:“表现在货币上的一物的价值”。既然如此,“为什么土地的劳动……具有价值?”答:“因为我们对它给予了一种价格”。这就是说:价值是一物之所值。因为我们以货币表现土地的价值,故土地有“价值”。这当然是理解事物“如何”和“因何”的最简单的方法!

[7]参照《政治经济学批判》第40页。我在那里陈述,当考察资本的时候,应解决以次的问题,即“以劳动时间决定交换价值这件事为基础的生产,将如何导出劳动的交换价值小于劳动生产物的交换价值的结论?”

[8]《晨星报》是伦敦的自由贸易机关报,它简直素朴到近于愚钝了;当南北美战争的当时它竟以人间一切可能的义愤,反复主张南方联合诸州的黑人的劳动,绝对是无给的。试把这种黑人一日的生活费用,和伦敦东区自由劳动者一日的生活费用,比较一番罢!

[9]亚当•斯密提到计件工资时,只不过偶尔暗示劳动日的变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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