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第二阶段 生产资本的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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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第二阶段 生产资本的机能
这里所考察的资本循环,是以G-W这个流通行为(即货币转化为商品,那就是购买)开始的。因此,这个流通,必须以相反的形态变化W-G(即商品货币化,或售卖)来补充。不过

的直接结果,是货币形态上垫支的资本价值的流通中断,由于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资本价值已采取一种现物形态;在此形态中,它已不能继续流通,而必须加入消费的领域,那就是加入生产的消费领域。劳动力的使用或劳动,只能实现于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不是资本家的奴隶,资本家不能再把劳动者当作商品贩卖。资本家由劳动者所购买的,只是在一定时间内劳动力的利用权。在另一方面,资本家所以能够利用那种劳动力,不过因为他让劳动力,把生产手段,当作商品形成的要素来利用。所以,第一阶段的终结,便是第二阶段(即资本的生产阶段)的开始。
这种运动,是以

的公式来代表。在此公式中,虚线是表示资本流通的中断。不过,资本流通虽然中断,但因资本已由商品流通领域移到生产领域,故其循环过程依旧继续。因此,货币资本化为生产资本的阶段即第一阶段,不过是第二阶段(即生产资本的机能)的先驱和前导。

是以下面的事实为前提;即,成就这个行为的个人,不仅支配某种使用价值形态的价值,且在货币形态上,所有这种价值,为货币的所有者。但这种行为,正好是由货币的支付构成。所以,一个人如要保留货币所有者的资格,则在交付货币的行为中,已包含货币流回的条件。而货币的流回,又只有经过商品的售卖。所以这种行为,假定货币所有者即是商品生产者。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G-A。工资劳动者是单靠出卖劳动力而生活的。这种劳动力的保存,即劳动者的自己生存,天天需要消费。所以,他的给付,必须在极短时期内不断反复的。因为要这样,他才能反复A-G-W或W-G-W的行动,才能购买自己生存所必要的物品。惟其如此,所以资本家必须以货币资本家的资格,与工资劳动者对立;他的资本,必须以货币资本的资格出现。在另一方面,工资劳动者即直接生产者大众,如要成就A-G-W的行为,他们所必要的生活资料,也必须以能被购买的形态,以商品的形态,不绝与他们对立。这种状态,是假定生产物的商品资格的流通范围,即商品生产的范围,已经有很高的发展程度。依工资劳动者进行的生产,一旦达到普遍程度,商品生产一定会成为生产的一般形态。这种生产形态的一般化,以社会分工的不绝增进(即各种资本家当作商品生产的生产品益益特殊化,相互补充的诸生产过程益益分裂而独立)为条件。G-A发展,G-Pm以相应比例发展,那就是,生产手段的生产,以同一的比例,和用那种生产手段生产的商品,相分离。由是,生产手段也以商品的资格,与商品生产者自身,立于对立的状态中了。这种生产手段,不复是他生产的,但他会在一定的生产过程中,购买此等生产手段,此等生产手段,系生产于完全和他的生产部门相分离并且独立经营的生产部门内,并以商品的资格,加入他的生产部门,所以,那是必须购买的。商品生产的物的条件,益益当作别个商品生产者的生产物,当作商品,和他相对立。资本家也须以相应的程度,以货币资本家的资格出现,他的资本,也益益要以货币资本的资格,来发生机能。
另一方面,为资本主义生产出根本条件——工资劳动者阶级的存在——的事情也要求一切商品生产,过渡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随着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的发展。那些主要以个人自己直接需用为目的,而单把多余生产物转为商品的旧生产形态,乃不免蒙到解体的影响。资本主义的生产,系以生产物的售卖为主要动机,那在开始的时候,似乎对于生产方法本身,无何等影响。例如,像中国,印度,阿拉伯一类国家由资本主义世界贸易所受到的最初影响,都是如此,但在资本主义世界贸易立稳足跟的地方,则以生产者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商品生产形态,和仅把多余生产物当作商品出卖的商品生产形态,都将遭受破坏。它起初是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逐渐把一切商品生产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3]。
生产不论采取何种社会形态,劳动者与生产手段常为其因素。但这两种生产因素的任一方面,都只能在可能性上分离开来。它们必须互相结合,才能有所生产。社会结构上各种不同的经济时代,就是凭这种结合所由以成就的特殊方式,来区别的。就我们此刻所考察的情形而论,则以自由劳动者与其生产手段分离为出发点。此两者在资本家手中结合的方法与条件,那就是当作资本家的资本之生产的存在方式,我们已经考察过了。所以,现实的过程即生产过程,(这样分离着的人的商品形成要素和物的商品形成要素,会连带着加入这种过程的),就成了资本的一种机能了,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了。关于这种过程的性质,本书第一卷已详加分析过。商品生产的每一种经营,同时皆成为劳动力的榨取过程。但只有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会变成一个划时代的榨取方法。只有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会在这种商品生产的历史的发展中,依劳动过程的组织与技术的可惊的进展,而把社会的经济机构全部,引起革命,并在不可比拟的程度上,凌驾在过去一切时代之上。
生产手段与劳动力两者,在它们表现为垫支资本价值的存在形态的限度内,因为它们在生产过程中,在价值形成上,从而,在剩余价值的生产上担当不同的任务,所以被区分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又因为它们是生产资本的不同部分,所以进一步,由以次的事实而互相区别。即,就生产手段而论,在它为资本家所有物的限度内,即令在生产过程以外,仍为资本家的资本。若以劳动力而论,它就只有存于这种生产过程之内,始得为一个个别资本的存在形态。劳动力只有在它的出卖者即工资劳动者手中,才是一种商品;同时更只有在它的购买者手中,即在暂时使用它的资本家手中,才是资本。生产手段之成为生产资本的对象部分或生产资本,只有在劳动力(当作资本之人的存在形态)已经与生产手段结为一体的时候,可以谈到。正如同人类劳动力本来不是资本一样,生产手段本来也不是资本。生产手段要在一定的历史发展的条件下,才具有这种特殊的社会性质,那正如贵金属必须在一定的历史发展的条件下,才带有货币性质,货币才带有货币资本的性质。
生产资本在发生机能的当中,它会消费掉它自己的构成要素,俾能转化为一个价值更大的生产物量。劳动力仅不过当作生产资本的一个器官而行动。所以,由剩余劳动生产的超过生产资本诸形成要素价值的剩余价值,也不外是资本的果实。劳动力的剩余价值,是资本的无给劳动,它为资本家形成剩余价值,即形成无须资本家支出任何等价的价值。惟其如此,生产物就不但是一种商品,且是一种包孕剩余价值的商品了。这种商品的价值,等于P+M,即等于生产上消费掉的生产资本价值P,加上用这个生产资本造出的剩余价值M。假定用10,000磅纱来代表这一宗商品,在这宗商品生产上所消费的,为值372镑的生产手段和值50镑的劳动力。纺绩工人在纺绩过程中,把值372镑的因他们劳动而消费掉的生产手段,转化为纱,同时并适应着他们的劳动支出,形成一个128镑的新价值。由是10,000磅纱,就是一个500镑的价值的担当者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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