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流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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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流通时间
我们已经讲过:通过生产领域与流通领域两阶段的资本的运动,是依照时间的顺序进行的。资本留在生产领域的时间,即是资本的生产时间(Produktions zeit)。留在流通领域的时间,即是资本的流通时间(Zirkulations-oder Umlaufs zeit)。从而,资本通过循环的全时间,就等于生产时间与流通时间之和。
生产时间,自然包含劳动过程的期间在内,但劳动过程的期间,却不包含生产时间。关于这点,我们先得牢记着:不变资本的一部分,是在像机械,建筑物一类劳动手段的形态上存在的。此等物件在磨灭以前,是在不绝更新的反复的同一劳动过程上,尽其功能。劳动过程之周期的中绝(例如在夜间),虽使此等劳动手段的机能中绝,但它们在生产场所的位置依然保持,劳动手段在尽其机能时,固属于生产场所,在不尽其机能时,还是属于生产场所。在另一方面,资本家如其在进行生产过程时,不愿依赖每日的偶然的市场供给,而要在或长或短期间内,依照预先决定的规模进行,他就必须在仓库中,预备一定的原料与补助材料。原料之类的库存品,是要在生产上渐次消费的。由是,在它的生产时间[1]与机能时间(Funktionszeit)之间,就要生出差异来了。即生产手段的生产时间,拢总包括有以次三个期间:(一)是生产手段当作生产手段来尽机能的期间,换言之,就是生产手段在生产过程中尽其作用的期间;(二)是生产过程中绝,从而,被包含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手段机能也中绝的休止期间;(三)是生产手段虽已作为生产过程的条件而存在,从而,虽已代表生产资本,但还未加入生产过程内部的期间。
像上面所考察的差别,常是指生产资本留在生产领域(Produktionsspäre)内部的期间,与留在生产过程内部的期间之差别。然生产过程本身,又有使劳动过程中断,从而,使劳动时间中断的必要。在那种中断上,劳动对象会不经人类劳动的协助,单受物理过程的影响。在这种场合,劳动过程虽然中绝,从而,生产手段作为劳动手段所尽的机能虽然中绝,生产过程乃至生产手段的机能,则还继续着。这可由种种事例见到,如播在地上的谷种,如在地窖中发酵的葡萄酒,如在揉皮业一类制造业上方在化学过程内的劳动材料等等,皆是如此。在此等场合,生产时间较劳动期间为大。而此两者间之差,不外就是生产时间在劳动时间以上的超过分。这超过分,常根源于以次的事实;即,生产资本不在生产过程本身之内发生作用,而潜伏地,留在生产领域内部;或不参与劳动过程,而在生产过程内部发生作用。
当作生产过程的条件准备着潜伏着的那部分生产资本,如像纺绩业上的棉花石炭等等,既不是当作生产物形成要素,也不是当作价值形成要素,而是休眠着的资本。它这种休眠,是生产过程无间断流动的一个条件。保存生产库存品(潜伏资本)所必要的建筑物器具等等,是生产过程的条件,从而是垫支生产资本的构成部分。此等物件所尽的机能,是把诸生产要素保存在预备阶段上。如其劳动过程在这个阶段上成为必要,原料及其他物件的价格,就会因而增高。这个阶段上的劳动,也是生产的劳动,也会造出剩余价值,因为这种劳动,像其他工资劳动一样,是有一部分,完全没有代价的。但全生产过程在正常的中断期间,即在生产资本不尽机能的期间,既不产生价值,也不产生剩余价值。所以,努力使劳动者在夜间工作,就成了一种倾向了(第Ⅰ卷第Ⅷ章Ⅸ)。——劳动对象在生产过程持续中所必须通过的劳动时间的中断时间,虽不产生价值,也不产生剩余价值,但却会促进生产物的完成,形成生产物之生涯的一部分,并形成生产物不得不通过的一种过程。器具这一类物件的价值,则比例于此等物件发生机能的全时间,而移转到生产物之上。生产物系由劳动本身安置于这个阶段。而此等器具的使用,正和棉花一部分变作尘埃飞散一样,是生产的条件;它们虽不成为生产物的要素,但却把它自身的价值,转移到生产物上了。潜伏资本的其他部分,如像建筑物,机械之类,即仅由生产过程之规则的休止而中断其机能的劳动手段——若因生产规模缩小,因恐慌等等引起的不规则的中断,则为纯粹的损失——就只会附加价值,但不加入生产物的形成过程。潜伏资本这一部分所附加于生产物的总价值,系由这个资本部分平均的存续期间而定。它不论在成就生产资本机能时,抑在不成就生产资本机能时,都会损失价值,因为它不论在什么时候,都会损失它的使用价值。
最后,劳动过程纵然中断,继续存在于生产过程内部的不变资本部分的价值,却会再现在生产过程的结果上。在这场合,生产手段系由劳动本身位置在一种条件下,并在其内,通过一定的自然过程。此等自然过程的结果,就是一定的利用效果,就是生产手段使用价值的一种转化形态。劳动在实际把生产手段消费在合目的的形态上的限度内,常会把生产手段的价值,转移于生产物上。在这里,劳动或单是为这种结果,而不断借助于劳动手段以作用于劳动对象,或单是给以刺激,把生产手段,位置于一定条件下,不更以劳动加于生产手段,而单使它在自然过程内发生所欲的变化。但那在问题上是不会发生何等影响的。
生产时间可因种种理由,超过劳动时间:如生产手段仍是潜伏的生产资本,对于现实的生产过程,还未脱却预备阶段啦;如在生产过程内部,生产手段机能,因这种过程的休止而中断啦;又如生产过程自身,使劳动过程的中断,成为必要啦,总之,无论在那种场合,生产手段总暂时失却劳动吸收器的机能。它们既不会吸取劳动,自无从吸取何等剩余价值。所以,纵令劳动增殖过程的实现,与这种机能休止,是如何不可分地结合着,生产资本在超过劳动时间以上的那一部分生产时间内,仍不因此而有丝毫的价值增殖。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愈近于一致,则一定生产资本在一定期间内的生产力与价值增殖,就愈增大,这是很明白的。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倾向,就是要尽可能缩小生产时间对劳动期间的超过分。不过,资本的生产时间虽与它的劳动时间不一致,但前者常包含后者,甚至前者超过后者这件事的本身,也成了生产过程的条件。所以,生产时间,常常是指这种时间,在这时间内,资本会生产使用价值,会增殖自己的价值,会当作生产资本而作用;虽然在这当中,也包含资本停在潜伏状态的时间,或资本从事生产,而不增殖价值的时间。
在流通领域内,资本是尽着商品资本及货币资本的机能。资本所通过的两流通过程,要不外是由商品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和由货币形态转化为商品形态。在这里,商品的货币化,同时就是体现在商品内的剩余价值之实现;货币的商品化,同时就是资本价值复变为诸生产要素姿容的转化或再转化,但虽如此,这诸种过程,当作流通过程,依然是单纯的商品形态变化的过程。
流通时间与生产时间,是相互排除的,资本在流通时间的持续中,不是当作生产资本而作用,从而,不生产商品,也不生产剩余价值。假若我们在最单纯的形态上考察循环;把资本价值总体,看作是一齐由一阶段移到别一阶段,那么,我们就显然知道:在资本流通时间持续的限度内,生产过程会中绝,从而,资本的价值增殖会中绝;并且,生产过程的更新,势将照应流通时间的长短,而或则迅速,或则缓慢。就令资本的种种部分,是逐次通过循环,因而,总资本价值的循环,乃借其构成部分的循环而逐次进行,那也很明白,此等部分不断留在流通领域的期间愈长,则在生产领域里面不断成就机能的资本部分,就一定愈小。所以,流通时间的伸缩,对于生产时间的伸缩,或者说,对于定额资本尽生产资本机能的范围的伸缩,成了一种消极的限制。资本的流通形态变化越是变为仅在观念上存在的,换言之,流通期间愈等于零,资本的机能即愈益显著,资本的生产力与价值增殖即愈形增大。试以例说明,假定某资本家依定购额从事生产,在起运货物时接受支付,并假定这种支付可立即化为他自己所要的生产手段,在这场合,流通时间就近于零了。
资本的流通时间,一般会限制它的生产时间,从而限制它的价值增殖过程。限制的大小,与流通时间的长短成比例。因为资本的流通时间,得在种种不同程度上伸缩,故生产时间,也得在种种不同程度上受限制。然经济学只看到表面的影响,换言之,只看到资本流通时间所及于资本价值增殖过程一般的影响。经济学把这种消极的影响,解作积极的影响,因为这种消极影响的结果,是积极的。这种外观,似乎证明:资本有一个神秘的价值增殖源泉,这源泉是发端于流通领域,而与其生产过程相独立,从而,与劳动的榨取相独立。正惟其如此,经济学就越固执着这外观了。那怕就是科学的经济学,它也曾受这种外观的欺骗,这是我们在后面可以见到的。这种外观,像上面所讲的那样,是由下面种种现象,确立起来的:即(1)资本主义的利润计算方法,把消极的原因,表现为积极的原因。因为在那些只在流通时间上有差别的投资范围内,较长的流通时间,对于资本,将成为使价格昂腾的原因,简言之,将成为利润平均化的原因之一。(2)流通时间不过是周转时间的一个要素;后者还包含生产时间或再生产时间。不过,起因于周转期间的事实,看来就像是起因于流通时间了。(3)商品向着可变资本(工资)的转化,乃以商品预先转化为货币的转化为条件。在资本蓄积上,转化为追加可变资本的转化,乃是发生于流通领域内部,或流通时间的持续中。由是,这样发生的蓄积,也似乎是起因于流通时间了。
在流通领域内部,资本是依这个序列或那个序列,通过W-G及G-W两个相反的阶段。由是,资本的流通时间,也分割为两个部分,即由商品转化为货币所要的期间,和由货币转化为商品所要的期间。W-G即卖,是资本转形上最困难的部分,因此,在通例的情形下,它也占有流通时间的大部分,这一点,我们已由单纯商品流通的分析(第一卷第三章)知道了。价值当作货币存在时,是采取能随时转换的形态。但是,当它当作商品存在时,为要采取一种可以直接转换并随时准备转换的形态,首先必须转化为货币。不过,在资本的流通过程上,它还要在G-W阶段上转化为以次的商品,即在一定投资上,构成一定生产资本诸要素的商品。生产手段有时也许不存在于市场上,必须从此逐渐生产出来;有时也许不免要仰给于远方的市场。有时也会发生通常供给不足,或价格变动等等的事情。要之,有许多许多的情形,在G-W这个单纯形态变化上虽看不出来,但却使流通阶段的这个部分,须经过或长或短的期间。W-G和G-W在时间上能够分离,在空间上也能够分离。购买市场与贩卖市场,是可以在空间上各别存在的。例如,就工厂方面来说罢,我们往往看见购买的人与贩卖的人,是各别的个人。在商品的生产上,流通是像生产一样必要。从而,流通当事人也像生产当事人一样必要。再生产过程,包含资本的两种机能,所以,也同样包含这种必要,即此等机能都须由资本家自身或资本家代理人(即工资劳动者)来代表。不过,这个事情,不能成为混同商品资本货币资本机能和生产资本机能的理由,也不能成为混同流通当事人和生产当事人的理由。流通当事人,必须由生产当事人领受支付。相互买卖的资本家,不能由他们的买卖交易,造出生产物,造出价值,即令他们营业的范围,使他们能以或必须以职务委托于他人,那也不会在这点上引起任何变化。在许多营业上,买者与卖者的工资,是在分红(Tantieme am Profit)的形式上支付的。说他们是由消费者支付,也没有用处。消费者只能在如下的场合支付:即,或是他自己当作生产当事人,生产商品形态上的等价,或是依权利证书(例如股东),或依个人的劳务,而由其他生产当事人那里,占有这商品形态上的等价。
在W-G与G-W之间,存有一种差异,这与商品对货币的形态差异无关,而是起因于生产上的资本主义性质,不管是W-G也好,是G-W也好,自其本身看来,都不外是一定的价值,由一种形态,转化到其他形态。然W′-G′却同时是包含在W′内的剩余价值的实现。在G-W上,不是如此。正惟其如此,故售卖较购买尤为重要。G-W在正常条件下进行,对于G所表现的价值的增殖,是必要的行为。但这不是剩余价值的实现,这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序论,而非其附录。
商品资本流通W′-G′,由商品的存在形态自身,由商品的使用价值存在,受到一定的限制。当作使用价值的商品,本来不免要死灭的。所以,假若它们没有在一定期间内,充作生产的或个人的消费,换言之,假若它们没有在一定期间内贩卖掉,它们就要腐朽而丧失其使用价值,同时并还要丧失交换价值担当者的资格。含在这种商品中的资本价值或其增殖分(剩余价值),都将因此丧失掉,使用价值必须不断更新不断再生产,换言之,必须为同一或其他新使用价值所代置,始克成为恒久的而且自己增殖的资本价值的担当者。使用价值在完成商品形态上售卖,并由此加入生产的或个人的消费,乃是它的再生产所以能不断更新的条件。使用价值不得不在一定期间内,变换它旧来的使用价值形态,俾能在新的使用形态上存续。而交换价值所以能保持,也就因为它的实体是这样不断更新。使用价值的腐朽,因商品而有迟速之别。由是,横在它们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期间,也因而有长短不同。它们得以较长或较短的期间,当作商品资本,留在W-G流通阶段上,当作商品,持续一个较长或较短的流通时间。商品体本身的腐朽所课加于商品资本流通期间的限界,即是流通时间这一部分(即商品资本当作商品资本而通过的流通时间)的绝对的限界。商品的持续性愈短,它刚一生产出来,就愈非售卖掉不行,愈非消费掉不行,那么,它得与其生产场所相隔离的能力就愈小,它的空间的流通领域就愈狭,其销路乃愈带有地方的性质。就因此故,所以一种商品的持续性愈短,它的物理构成性所课加于它(当作商品)的流通时间的绝对限制就愈大,它就愈不适于作资本主义生产的对象。这种性质的商品,只有在人口稠密的地方,或者只有在运输机关发达,以致距离短缩的地方,始得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对象。不过,当一种物品的生产,累积在少数人手中,并累积在人口稠密地方的时候,就连上述那种性质的物品,也得造出比较大的市场来。比如,麦酒制造业的产品,牛乳业的产品。就是这样。
[1]生产时间一语,这里要在能动的意味上去解释。即,这里所谓生产手段的生产时间,不是指生产手段被生产的时间,而是指生产手段参与商品生产物的生产过程的时间。——F. E.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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