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固定资本的成分,其代置,其修理,及其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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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固定资本的成分,其代置,其修理,及其蓄积
在同一投资内,固定资本诸个别要素,有不同的寿命,从而,也有不同的周转时间。例如拿铁路来说,它有轨道,有枕木,有土垒,有车站建筑物,有桥梁,有隧道,有机车,有车辆,它们的机能期间是不同的,它们的再生产期间是不同的,从而,垫支在它们上面的资本的周转时间,也是不同的。像建筑物,月台,水槽,高架桥,隧道,地道,土堰之类的东西,总之,一切在英国铁路上称为“技术工程”的东西,都可多年无任何更新的必要。最易磨损的,是铁轨和经营材料(rolling stock)。
原来,依实际的名工程师的提倡,人们总以为,在近代铁道的建造上,一条铁路差不多可以有一百年的寿命,轨道的磨损是极小极小的,所以,为财政上和实际上的一切目的,那都没有注意的价值。据估计,良好的轨道,可以有一百年至一百五十年的寿命。但不久就有人发觉了,轨道的寿命,要视机车的速度,列车的重量和数目,轨条的厚度,及其他若干附随事情来决定,从而,平均计算,至多不过经用二十年。而在若干停车处,交通大中心,铁轨还是年年磨损的。约在1867年,始用钢轨,其费用与铁轨比较约大一倍,然其经久时间也大一倍有余。枕木的寿命,不过十二年至十五年。就车辆的磨损说,那很明白,货车的磨损,要比客车的磨损更大得多。机车的寿命,在1867年计算,约为十年至十二年。
磨损的第一个原因是使用。一般说,轨道的磨损,是与列车的数目成比例(R. C.第17645号[3])。如速度增加,则依比例言,磨损的增加,较大于速度自乘数的增加。那就是,如列车的速度加倍,则磨损的增加不止四倍(R. C.第17046号)。
磨损的第二个原因,是自然力的作用。例如枕木,那不仅因实际的磨损,且因腐朽的作用而受伤。“铁道的维持费,取决于铁道交通所引起的磨损者较少,取决于木铁石等物(它们须曝露在大气中)的品质者较多。一个严寒的月份,比一年的铁路交通,还更使路基受伤。”(威廉士R. P. Williams《路基维持》在土木技师学会的演讲,1867年秋)。
磨损的第三个原因,是精神磨损(moralische Verschleiss)。这一种磨损在大工业是随处都有作用的。经过十年之后,原来值四万镑的机车和车辆,可以用三万镑买到。即令使用价值毫未减低,人们也须在计算这种材料的市场价格时,折去百分之二十五的价格。(拉德讷Lardner《铁道经济学》)。
“管状桥,不会在其现形态下更新的。(因为现在这种桥已有改良的形态。)普通的修理,断片的调换或代置,已经不能实行”。(亚当士W. B. Adams《路与轨》伦敦1862年)。劳动手段大抵会因产业进步,而不断改良。所以,必须代置时,它们大抵不会在原形态上代置,却会用革新的形态代置。从一方面说,固定资本有大量投在一定自然形态上,得在这个形态上经用至平均期限这一个事实,是新机械只能渐渐被人采用的一个理由,从而,是改良的劳动手段不能迅即被一般采用的一个障碍。但从别方面说,竞争又使旧劳动手段,在其自然寿命未满以前,就须由新劳动手段代置,而在变革异常重要时,尤其如此。经营手段的未到时候的更新,如果是依广大的社会的规模来实行,那多数是由激变或恐慌促起的。
除精神磨损外,我们可以说,磨损即是固定资本渐渐由消耗而移转到生产物去的价值部分,这种移转,与其使用价值丧失的平均程度,成比例。
这种磨损的进行,一部分是如此的,以致固定资本得有一定的平均的寿命。固定资本是为这个时间,全部一次垫支的,但过了这个时间,它也须全部被代置。就活的劳动手段(例如马)说,再生产时间,是由自然划定。当作劳动手段,它的平均寿命,已由自然律决定了。当这个时间终了时,磨损掉的劳动手段,必须为新的所代置。一匹马不能断片地补充,是必须用别一匹马来代置的。
固定资本的别一些要素,或许会有周期的或部分的更新。在此,这种部分的周期的代置,必须和营业的渐次的扩大相区别。
固定资本有一部分是由同种但不能经用同样久的成分构成的,因此,必须断片依不同的期间更新。车站的轨道就是这样的;它的代置,必须比别的轨道更频繁。枕木也是这样的,依照拉德讷的计算,比利时的轨道,在五十年代,每年必须换去百分之八,因此,在十二年间,全部枕木都更新了。这当中的情形是这样的:一个数额,在十年内(比方这样说),被垫支在一定种的固定资本上。其支出是一次行的。这个固定资本会有一定部分,以其价值移人生产物价值中,并与生产物价值一同转化为货币的。这一部分,必须每年在自然形态上代置;同时,它的别一部分,则继续保持在原自然形态上。其支出是一次支出的,其自然形态的再生产,却是断片的。而这种资本是固定资本,不是流动资本,也就以此。
固定资本的别一些部分,是由异种的成分构成的。这种成分,在不等的期间内消耗,从而,也必须在不等的期间内代置。就机械说,情形尤其是如此。以上我们讲,固定资本各不同成分有不同的寿命。关于那点我们所说的话,都适用于这里。在这里,我们是就固定资本的一部分(机械)来讲。同机械的各不同部分,也有不同的寿命。
关于营业在局部更新中渐次扩大的事实,我们这样说——固定资本,如上述,会在生产过程中,继续在其自然形态上发挥作用,而以其价值一部分(其大小与平均的磨损成比例)与生产物一同流通,一同转化为货币,并在其自然形态再生产期限未到之前,归入货币准备金,以期将资本代置。但虽如此,固定资本价值中那转化为货币的部分,仍可用来将营业扩充,或用来增进机械的效率,而以各种改良施于机械。再生产仍会在长短不一的期间内发生;而从社会的见地考察,那也当说是规模累进扩大的再生产。如果是生产范围扩大,再生产规模便是外延扩大;如果是生产手段的效率加强,再生产规模便是内包扩大。但这种规模扩大的再生产,不是由蓄积(剩余价值的资本化)发生的,却是由这个事实发生的;即,从固定资本体分离出来而在货币形态上独立着的价值,将再转化为追加的或效率较大的同种类的固定资本。当然,一种营业究能依如何程度,在如何范围内,容纳这种渐次的扩大,并且一种营业究须先蓄积多大的准备金,方才能依这种方法再投下,这种再投下又须在如何的期间内举行,凡此种种,都有一部分,依存于营业的特殊性质。从别方面说,现有的机械能在局部上如何改良,当然也依存于改良的性质和机械自身的构造。但这一点,在铁路开始建筑时,就已经被注意了,所以亚当士说:“全部构造,必须依照蜂房构造的原理;那就是必须具有无限扩张的能力。一切过于固定的自始即属匀称的构造,都是不适当的。在扩张的场合,那是非拆毁不可的。”(见此处)
大抵说,那必须有可以利用的场所。若干建筑物是可以加筑几层的;但有些建筑物是要侧面扩张,从而必须有追加的地基。在资本主义生产内,当一种营业渐次扩充时,一方面有许多物资会被浪费,别方面又有许多与目的相反的侧面扩张(那有时对于劳动力是有妨害的)。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内,一切都不依社会计划来行,一切都视个别资本家的境遇资金等等而定,这等等,都有无限的差别。由此发生的,是生产力的莫大的浪费。
货币准备金(那就是,固定资本中复转化为货币的部分)的断片的再投下,在农业上最容易实行。在农业上,有一定场所的生产范围,最能渐次把资本吸收。在自然繁殖上,也是这样。家畜饲养,便是一例。
固定资本还需要一种特别的维持费用。这种维持,一部分是由劳动过程本身实行了;因为,固定资本即不在劳动过程内使用,也是不免于损伤的。(见第一卷第六章及第十三章,机械由不使用而起的磨损。)所以,英国法律曾以明文规定,不依照国内习惯耕作的土地,得视为损毁土地。(参见律师何兹伟士W. A. Holdsworth所著《地租与租地人的法律》伦敦1857年第96页。)一物在劳动过程中被使用并赖以保存的事实,是活劳动的无酬的自然的赐物。劳动的保存力,是二重的。一方面,它会以劳动材料的价值移转到生产物,并由此保存劳动材料的价值;别方面,在不以劳动手段价值移转到生产物去的限度内,它又由劳动手段在生产过程的活动,以保存其使用价值,并由此保存其价值。
但固定资本的维持,还须有一种积极的劳动支出。机械是必须时时洗拭的。这是一种追加的劳动,没有它,机械会变成没有用处。必须有这种劳动,生产过程所引起的种种有害的不可避免的影响,才可以防止,并由此,使机械保持完全的效率。当然,我们计算固定资本的标准寿命时,我们会假定,在这期间内顺适发挥机能所必要的种种条件,都已具备;这好比,我们计算人平均寿命为三十岁时,我们必假设他会洗浴。这里所论的,当然不是机械所包含的劳动的代置,只是机械使用上所不断需要的追加劳动。那不是指机械所做的劳动,乃指施于机械的劳动。在这种劳动上面,机械不是以生产动因的资格参加,是以原料的资格参加。投在这种劳动上面的资本,虽不参加生产物发生的真正的劳动过程,但也属于流动资本。这种劳动必须不断在生产上支出,故其价值也必须不断由生产物的价值代置。投在这上面的资本,是属于流动资本中那支办一般经费的部分,那必须依照逐年的平均计算,分配在价值生产物上。我们讲过,在狭义的工业上,这种洗拭劳动,是由工人在休息时间,无报酬担任的;且有时就在生产过程进行中担任,以致引起许多灾害。这种劳动没有算在生产物价格内。在这程度内,消费者是无代价地得了利益。但从别方面说,资本家也是无代价地节省了机械的保存费用。这种费用是由劳动者自身支付了。这是资本自存的秘密之一。从事实的观点看,这既然构成劳动者对于机械的法律要求权;从资产阶级的法律立足点看,这也使劳动者成为机械的共同所有者。但有若干生产部门的机械,必须离开生产过程才能洗拭,洗拭的劳动不能在休息中偷偷进行;机车就是一例。所以,在这些生产部门,这种保存劳动就必须算在经常费内,并成为流动资本的要素。一个机车至多行驶三日就要开进厂去洗拭;且必须待汽罐冷后洗拭,才不发生损害(R. C.第17823号)。
真正的修理或补缀劳动,必须有资本和劳动的支出,这种支出是不包在原垫支资本内的,从而,也不能由,至少不常由固定资本之渐次的价值代置(Wertersatz),来代置,来填补。例如,假设某一个固定资本的价值等于10,000镑,其全部寿命时期为十年。在十年后,这10,000镑会全部化为货币,在这10,000镑只补还原来投下的资本的价值;新在修理上加入的资本或劳动,是不由此代置的。这是追加的价值成分,那不是全数一次垫支的,是适应需要而分次垫支的,故依照事物的性质,其垫支时间纯是偶然的。一切固定资本,都须在事后以少量追加资本支出,用在劳动手段和劳动力上面。
机械等物个个部分所受的损伤,依事物的本性,便是偶然的;从而,其必要的修理,也是偶然的。但此等修理,因其固定性有大小,因其在固定资本寿命时间内发生有迟早,得分为两类。一类是幼小时期的障碍;更多的一类,是中年期以后的障碍。比方说,一架机械虽以完全的构造加入生产过程,但仍会在现实的使用上,表示种种缺点,那是必须以追加劳动来纠正的。在另一方面,它越是度过它的中年期,其正常的磨损,越是累积,越是将它所由以构成的材料消耗衰老,则要使机械在平均寿命的末期保存气息,必要的修理劳动,也越是多,越是大。这好比一个老人,比一个年轻血壮的人,必须有更大的医药费,才能防止速死。所以,修理劳动虽说是偶然的,但它依然以不等的程度,分配在固定资本寿命上各个期间。
由这个事实及机械修理劳动的偶然性质,我们得到这样的结论:
在一方面,用在修理劳动上的劳动力和劳动手段之现实的支出,和使修理劳动成为必要的事情一样,是偶然的;必要的修理之量,以不同比例;分配于固定资本寿命上不同的期间。在另一方面,在计算固定资本的平均寿命期间时,我们已假定,它所以能不断保存在工作状态中,一部分是因为洗拭(场地的扫拭也包括在内),一部分是因为修理,必要的修理。由固定资本磨损而起的价值移转,是以平均寿命为基数而计算的,但在计算固定资本的平均寿命时,我们又假定,它维持工作状态所需要的追加资本,会继续垫支下去。
这种追加的资本支出和劳动支出,会追加以价值。但很明白,这种追加的价值,不能在其现实支出时,加入商品的价格内。例如,纺绩业者不能因为他所使用的机械在这个星期,有一个轮齿破坏,或一个皮带裂断,便在这星期,以较高的价格售卖棉纱。纺绩业的一般费用,不会因某一个工厂发生了意外,便起变化。在这里,像在其他各场合一样,价值是以平均数决定的。这种意外事件的平均次数及一定营业部门所投下的固定资本,在其平均寿命期间内所必需的维持劳动和修理劳动,都会由经验指示出来。这种平均支出,被分配在平均寿命期间内,且以相应的可除部分,追加到生产物的价格中,并由生产物的售卖来代置。
这样代置的追加资本,虽然支出的方法很不规则,但仍属于流动资本的范围。机械的损坏既有立即修理的必要,所以每一个大工厂,都会在真正的工厂劳动者外,使用一群工人,例如技师,木匠,机械师,铁匠等等。他们的工资,是可变资本的一部分,他们的劳动的价值是分配在生产物上的。从另一方面说,必须用在生产手段上的支出,是依平均计算决定的,并依照这个计算,不断形成生产物的价值一部分;虽然在实际上,这种支出,是以不规则的时期垫支,从而,也以不规则的时期加入生产物或固定资本内。这种投在真正修理上的资本,从许多点说,都构成一种特别的资本。那不可以归在流动资本里面,也不可以归在固定资本里面,但当作一种经常费(laufenden Ausgaben),我们宁可把它归在流动资本里面。
簿记的方法,当然不能改变帐簿所记载的事物的现实关系。但须记着,依照许多营业的习惯,修理费与固定资本的现实磨损,是依照下述的方法,一道计算的。假设垫支的固定资本为10,000镑,其寿命期间为十五年;其每年磨损为666 2/3镑。但现在它的磨损只以十年计算;那就是,每年为固定资本的消耗,以1,000镑,加到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内去。他不以666 2/3镑,而以1,000镑加进去,那是为修理劳动等项,保留333 1/3镑。(十年与十五年,当然都是为例解起见的。)为要使固定资本经用十五年,平均每年必须支出这个数额作修理费。这种计算方法,当然不改变如下的事实:即,固定资本与修理上支出的追加资本属于不同的范畴。根据这种计算方法,以汽船为例,假设一只汽船的保存和代置,最少每年须费原价值的15%,从而,其再生产时间为6 2/3年。在六十年代,英政府曾依16%的比率,赔偿“半岛东方公司”;那是认再生产时间为6 1/4年。就铁道说,机车的平均寿命期间为十年,但加入修理费,则磨损为12.5%,因而,使机车的寿命期间减为八年。就客车和货车说,磨损依9%的比率计算,故其寿命期间被计为11 1/9年。
在房屋及其他各种物品(对所有者为固定资本)的租赁上,法律往往加上这种区别:一方面,是正常的磨损,那是由时间,由天然的影响,由正常的消耗引起的,法律通例规定由所有者负担;他方面是临时的修理,那是房屋维持正常寿命期间,并在这期间保持正常作用能力所必要的,法律通例规定由租赁者负担。修理更分为普通的修理和根本的修理。后者既为固定资本在自然形态上局部的更新,故在契约未有相反规定时,也由所有者负担。例如依照英国法律:
“以年计算的租赁者,在无需从事根本修理的限度内,有在风雨中,保存建筑物的义务,但他只有从事普通修理的义务。并且,就从这方面说,也还须考虑,该租赁者始租时,建筑物已有如何的年龄,已在如何的状态中。他没有义务,去用新的材料,换旧的磨损的材料;也没有义务,去赔偿那由时间进行和正常使用所不可避免的折价”。(何兹伟士《地租与租地人的法律》第90页91页。)
天灾水火的保险(Versicherung),是与磨损的回复,与保存上修理上的劳动,完全分别的。这种保险,必须由剩余价值支办,并且是剩余价值的一个折扣。若从全社会的观点考察,我们可以说,除人口的增加不说外,要使生产手段够补偿意外事变及天灾的异常的破坏,是必须有不断的过剩生产;那就是,生产的规模,必须比既有财富的单纯收回或单纯再生产所必要的规模更大。
在事实上,这种补偿所必要的资本,仅有极小的部分,是在货币准备金形态上存在。最重要的部分,是由生产规模的扩大成立的;那有一部分是现实的扩大,有一部分属于制造固定资本诸生产部门的正常的范围。例如,一个建造机械的工厂的经营,要顾到,各位顾客的工厂年年会扩张,同时还要顾到,其中的一部分,不断需要全部的或局部的再生产。
依照社会平均率来决定磨损和修理费用时,有几种重要的区别,必须注意。即令待决定的诸资本,是同量的,是在其他各方面条件相等的,是属于同一生产部门的,我们也须有这种注意。就实际来说,一个机械,在甲资本家手上,可以经用到平均时期以上,但在乙资本家手上,却不能经用到平均的时期。这样,一个资本家的修理费用,会在平均以上,别一个资本家的修理费用,会在平均以下了。但在这二场合,商品价格由磨损及修理费用而起的增加额,是相同的,都是由平均率决定的。这样,甲资本家由追加价格取出的,就比他实际支出的更多,乙资本家由追加价格取出的,就比他实际支出的更少了。这个情形,加以别的情形,——使同职业诸资本家,在劳动力榨取程度相等时,不能获得相等的利得——使我们对于剩余价值的真实性质难于理解。
在真正的修理与代置之间,在保存费用与更新费用之间,其限界,多少是流动的。所以,在铁道事业上,我们常发现一种争执。某种支出应算作修理费抑应算作代置费呢,应算在经常费内抑应算在基础资本(Grundkapital)内呢,那常成为难决的问题。铁路董事部因要人为地将股息(Dividenden)提高,便常常以修理费割入资本账户,不将其归人所得账户(Revenuekonto)。但在这里,经验已经提示了最重要的支点。例如,铁路初成时期的追加劳动,是“不算作修理的,必须视为铁路建筑的本质的成分,从而,归在资本账户,不归在所得账户;因为,这种追加劳动,并非由于磨损,也非由于运输上的正常的影响,乃以铁道建筑上原来不可避免的缺点为基因”(拉德讷《铁道经济学》第40页)。“反之,所得的取得,必然会伴起折旧(Entwertung)。不问这折旧额实际是否支出,都以这种折旧记人每年所得账户内”为是。(菲兹摩里士上校Captain Fitzmaurice,加西登尼铁路调查委员。《金融评论》1867年发表的报告。)
在农业上,至少在不使用蒸汽的农业上,把固定资本的再生产和保存分开,是一件实际上不可能的,无目的的事。“在农业用具供给不多但也并不缺少的地方,习惯上是依购买资本(Anschaffungskapital)百分之十五至二十的比例,来平均估计农具每年的磨损和保存。究依若何的比例,则视当前情况的差别而定”。(基尔可夫Kirchhof《农业经营学说手册》德绍1852年第137页。)
就铁路的经营材料说,修理与代置也是不能分开的。“我们的经营材料,是在数目上维持着的。我们有多少机车,就保持多少。只要其中有一架在时间进行中变为不能使用,觉得换一架比较有利时,我们就会在所得账户下提一笔钱出来,造一架新的。旧机车残余材料中的价值,当然也记在所得账户的贷方。……那往往会留下许多材料。——车轮,车轴,汽罐,总之,旧机车会有一大部分留下来”(顾两T. Gooch,大西铁道公司董事长,R. C.第17327至17329号)。——“修理即是更新;对于我,‘代置’这个名辞是不存在的。……一个铁道公司把一个车辆或一个机车买进之后,他们定然会这样修理它,使它永远可以使用(第17784号)。我们是以每英里运输费中的八便士半,算作机车的费用。我们就由这八便士半,永久保存我们的机车。我们会更新我们的机械。重新购买一个机械,必定要多花一些钱。……可以在破旧的机械上发现依然能供使用的几个车轮,一个车轴,或其他别的部分,利用它们来造新机车;效用是和全新的一样,费用就更省得多了(第17790号)。我现在每星期生产一个新机车,那就是说,和新机车一样好的机车;因为,它的汽罐,圆筒,和车身,都是新的。”(第17823号,斯台洛克,大北铁道公司机车监督,在1867年R. C.中的话。)
车辆也是这样的。“在时间的进行中,机车与车辆的供给,会不断更新;在这里,有一个新轮装置了,在那里,有一个新车身造成了。为列车运动关系而最易磨损的诸部分,是渐次更新的;这样,机械与车辆经过多次的修理后,旧材料会没有一点留着。……就到不能再修理的时候,旧车辆或机车中还会有一些部分被加工,决不致在铁道上全然消灭。经营材料是在不断的再生产中;铁路的躯体必须在全铁道新造时一次弄好,其经营材料却是一年一年渐次弄好的。经营材料的存在,含有一种不断性,它是在继续的刷新中。”(拉德讷《铁道经济学》第116页)。
拉德讷在这里,是就铁道来说明的。他所说明的这个过程,不仅适用于个个的工厂,且可例解在一产业部门全体之内,甚至在以社会规模为规模的总生产之内,固定资本之不断的部分的再生产,是如何与其修理相交错。
这里有一个证据,可说明,有怎样大的一个限界,使聪明的董事,可以为股息的目的,而操纵修理和代置这两个概念。依照威廉士以上所引述的演讲,英国有许多家铁路公司,曾采用若干年的平均数,每英里每年,从所得账户,扣除如下的数额,以修理并保存铁路躯体和建筑物。
伦敦北西线
370镑
米德兰线
225镑
伦敦南西线
257镑
大北线
360镑
兰克夏约克线
377镑
南东线
263镑
布里登线
366镑
孟彻斯德席斐尔德线
200镑
此等差异,仅有极小极小的部分,是现实支出上的差异;此外几乎全部都是计算方法上产生的差异;因为,有的把支出额加在资本账户,有的把它加在所得账户。威廉士说得很对:“所加额较小,是因为必须有此,才能有好的股息;所加额较大,是因为已有较大的所得,可以受得起这种负担”。
“在若干场合,磨损额从而其代置,是实际上非常小的,以致只有修理费用要被计算。”拉德讷关于铁道技术工作所说的话,也适用于运河,船坞,铁桥和石桥之类的耐久构造物——“时间的缓慢的影响,虽会在耐久构造物上引起磨损,但这种磨损,在短时间内,几乎是不能见到的;但在长时间(例如数百年)的经过后,虽最固定的构造物,也须有局部的或全部的更新。以不能识别的磨损和铁道其他部分的更易识别的磨损比较,好比以天体运动的永差和周差比较。栈桥,隧道,高架桥等等,是铁路的巨大构筑物了,时间在这种巨大构造物上的影响,就是所谓永差的磨损(Sekularen Verschleiss);较速的较易识别的折旧,必须在短期间内修理或代置的,就与周差相似。还有,最耐久的构造物,其外表也时时会受损坏。这种偶然的损坏的填补,是包括在逐年修理费中的。但除这种修理不说,此等构造物仍不免要受年龄的影响;必须重新建造的时候,总有一日会到来。当然,从财政和经济的关系说,这个时候未免太远,是可以无需在实际上计算到的。”(拉德讷《铁道经济学》第38页39页。)
一切非常耐久的构造物——投在它们上面的资本,不是依照磨损额渐次收回,却仅以逐年平均的保存费用修理费用移人生产物价格中——都是这样的。
我们以上讲过,为收回固定资本磨损而流回的货币,有大部分,会每年,甚至不到一年,便复转化为它的自然形态。但虽如此,每个资本家仍须为固定资本的一部分,置备一个偿还基金(Ammortisationsfond);固定资本的这一部分,必须在年限届满后,才达到再生产的期间,因而全部代置。固定资本有一大部分,依其构性,即不许有断片的再生产。加之,在再生产可以断片进行,旧成分可在短时间由新成分补充的场合,也须视该生产部门的特殊性质,在实行代置之前,预先蓄积一个相当的金额。但为要实现这个目的,决不是随便一个金额都行的。其所必需的金额,有一定的大小。
如果我们研究时假定只有单纯的货币流通,不顾我们以后讨论的信用制度(kreditsystem),这个运动的机构便是像下面这样的。在第一卷(第三章第三节a),我们曾指明,一个社会现有的货币,常以一部分当作贮藏货币(schatz),别一部分则当作流通手段,或当作直接流通的货币的直接准备金。但货币总额分为贮藏货币和流通手段的比例,是时时变动的。在我们现在的场合,大量蓄积在大资本家手中的贮藏货币,必须在购买固定资本时,才一齐投入流通内。那会在社会内,再分配为流通媒介和贮藏货币。以偿还基金——由此,固定资本的价值,得比例于其磨损,流回到它的始点——为媒介,流通货币的一部分,又会在某时间,在那个购买固定资本而将贮藏货币放出,使其化为流通媒介的资本家手中,再成为贮藏货币。社会贮藏货币的分配,是不断变动的。这种贮藏货币,还会时而充作流通手段,然后再当作贮藏货币,从流通的货币量中离开。并且,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这个货币还不当作贮藏货币,却在个别资本家(不是货币的所有者,只是货币的利用者)手里,当作资本。我们以后会知道,信用制度的发展,必定是与大工业及资本主义的发展相平行的。
[1]就因为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难于定义,所以斯泰因(Lorenz Stein)君认这种区别,不过为说明上的方便而已。
[2]以上采自原稿第四册,以下采自原稿第二册。
[3]凡引语用有R. C.字样者,皆录自“《敕命铁道委员》向两院提出之报告:对于委员的供述”伦敦1867年。——问答均附有号数。号数亦被引用在这里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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