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学说——里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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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学说
——里嘉图
里嘉图说到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仅为要说明价值的例外;那就是说明工资率影响价格的情形。这个问题,且留在第三卷讨论。
里嘉图的见解,是不明了的。他把“固定资本耐久程度上的差别,和这两种资本结合比例上的差异”,无谓的并排起来[1]。
我们问,什么是这二种资本?他就告诉我们,“维持劳动的资本和投在工具,机械,建筑物上面的资本,得以种种的比例相结合”。[2]所以,在他,固定资本是等于劳动手段,流动资本是等于投在劳动上面的资本。维持劳动的资本,是一个不合理的由亚当•斯密传下来的名辞。一方面,流动资本与可变资本(即生产资本投在劳动上面的部分)相混同。他方面,又因这种对立,不是由价值增殖过程发生的对立(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对立),却是由流通过程发生的对立(那是斯密早已有过的混乱),所以发生了两重错误的概念。
第一,固定资本耐久程度的差别和资本构成(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构成)上的差异,被视为同样重要。但后一种差异,决定剩余价值生产上的差异;反之,前一种差异,就价值增殖过程考察,却仅指生产手段,是依何法,以一定的价值,移转到生产物去,而就流通过程考察,却仅指所投资本的更新的时期,或从别一个观点看,仅指资本垫支的时间。当然,假令我们不要看破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内部的机构,而仅就现象的观点考察,这两种差别,是会在事实上相一致的。因为,当社会剩余价值在各营业部门所投下的资本间分配时,资本垫支时间的差异(从而,固定资本寿命期间的差异)和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异(从而,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流通上的差异),会同样助成一般利润率的平均化,且同样助成由价值到生产价格(Produktionspreise)的转化。
第二,从流通过程的观点看,我们一方面有劳动手段为固定资本,别方面有劳动材料和劳动工资作流动资本。反之,从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观点看,我们一方面有生产手段(劳动手段和劳动材料)为不变资本,别方面有劳动力为可变资本。就资本的有机构成说(第一卷第二十三章第二节),等价值量的不变资本,或是由许多劳动手段和仅少劳动材料形成,或是由许多劳动材料和仅少劳动手段形成,但那完全没有关系。一切,都取决于投为生产手段的资本和投为劳动力的资本之比例。反之,从流通过程的观点看,那就是,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的观点看,则在一定价值量的流动资本中,劳动材料和劳动工资依何种比例分割的问题,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从一个观点看,劳动材料与劳动手段,归在相同的范畴内,而与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价值相对立。从别一个观点看,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部分,与投在劳动材料上面的资本部分,属于相同的范畴,而与投在劳动手段上面的资本部分相对立。
就因为这个理由,所以在里嘉图的分析上,劳动材料(原料与补助材料)不出现在任一方面。它是全然消灭了。它不配放在固定资本的方面;因为,依照它的流通方法,它是和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部分,完全相同的。它又不配放在流动资本的方面;因为,亚当•斯密所传下来且依然被人默认的两种对立(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对立,及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对立)的混同,将由这个分法,致于不能存立,里嘉图有过于丰富的逻辑本能,他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资本的这一部分,就在他手上完全消灭了。
且在这里注意一下。用经济学家的话说,资本家是依不同的期限,垫支那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那就是,看他是每周支付工资一次,还是每月支付工资一次,还是每三个月支付工资一次。但实际正恰相反。我们应当说,工人看是每周得工资一次,还是每月得工资一次,还是每三个月得工资一次,须依一周的时间,一月的时间,或三月的时间,把他的劳动垫支给资本家。如果资本家是购买劳动力,不是支付,换言之,如果他是在一日的开头,一周的开头,一月的开头,或三个月的开头把工资付给劳动者,他方才能说他是依这个期限垫支。他既然是在劳动已经数日,数星期,数月之后,才付工资,既然不是购买劳动力,不是预先为一定期限的劳动支付工资,那么,若我们误将劳动者在劳动形态上所给于资本家的垫支,认为是资本家在货币形态上所给于劳动者的垫支,我们就陷在资本主义的颠倒中了。资本家要由流通过程收回或实现生产物或其价值(加上其中的剩余价值),虽必须视制造或流通所需的时间,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期限之后,才能做到,但这是一件没有影响的事。商品买者是怎样处分他所买的商品,那完全于卖者无关。资本家购买机械时,必须一次垫支机械价值的全部,但这个价值只能渐次的断片的由流通收回;但资本家不能因此便在购买机械时,少付几个价钱。资本家购买的棉花的价值,会全部移入完成的生产物内,从而会一次全部由生产物的售卖收回,但资本家也不会因此,便在购买棉花时,多付几个价钱。
我们且回来讲里嘉图。
(1)可变资本的特征是:一个确定的(在这限度内还是不变的)资本部分,一个确定的价值额(假设其与劳动力的价值相等;当然,在这里,工资与劳动力的价值是相等,是较大,还是较小,是不成问题的),和一个会自行增殖价值,会创造价值的力量,即劳动力,相交换。劳动力,不仅会再生产资本家所支付的价值,同时还会生产一个剩余价值,那是一个原先没有且也未支付任何等价的价值。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部分,就因有这个特征,所以能以可变资本的资格,和不变资本,在每一点上互相区别。但若我们把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部分,单从流通过程的观点考察,这个特征是会消灭的。单从流通过程的观点考察,它就以流动资本的资格出现,而与投在劳动手段上面的固定资本相对立了。这一点,可由下述的事实而知。即当我们这样考察时,它就会在流动资本这个项目下,和投在劳动材料上面的不变资本成分混在一起,但和投在劳动手段上面的不变资本成分相对立。在这情形下,使所投价值额化为资本的事情——剩余价值——就全被忽视了。并且,我们还会因此忽视如下的事实:即,在生产物价值中,由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所附加的部分,是新生产的(从而是实际再生产的);由原料附加的部分,却不是新生产的,不是实际再生产的,它只保存在生产物价值内,从而,它只当作生产物的价值成分再现出来。从流通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对立的观点看,它们当中是只有这个异点;即,商品生产所使用的劳动手段的价值,仅部分的移入商品价值内,从而,也仅部分的由商品的售卖收回,所以,一般说,它是断片的渐次的收回。反之,商品生产上所使用的劳动力与劳动材料(原料等等)的价值,是全部移入商品价值内,故也全部由商品的售卖收回。在这限度内,就流通过程的关系说,资本的一部分表现为固定资本,别一部分表现为流动资本。在这二场合,我们所须考察的,都只是一定量垫支价值到生产物的移转,都是以生产物售卖为媒介的价值收回。在这里,唯一的差别在:价值移转,从而价值收回,是断片的渐次的进行,或是全部一次进行。由此,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间的决定的差别,就被掩没了;剩余价值成立与资本主义生产的全部秘密——使一定额价值(及其所依以表现之物)转化为资本的事情——也被掩没了。这样,资本的各个构成部分,就只由流通方法来相区别了(当然,商品的流通,只处分原有的定额的价值)。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与投在原料半制品补助材料上面的资本部分比较,有相同的流通方法,与投在劳动手段上面的资本部分比较,则其流通方法相反。
这样,我们很容易了解,为什么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者,都本能地,固执着斯密的混同(把“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范畴,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范畴相混同),且不加批判地,一代一代传沿下去。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部分,在他们手里,完全不和那投在原料上面的资本部分相区别,却仅在形式上,——看它是部分的还是全部的借生产物来流通——与不变资本相区别。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的运动,从而,资本主义榨取的现实的运动,一下工夫,便成为根本不可理解的了。这样,唯一的问题,就是垫支价值的再现了。
无批判的采用斯密的混同,对于以后的辩护论者,不是一件什么烦恼的事。反之,概念的混同,对于他们,正是一件快意的事。这种混同,对于亚当•斯密自己,也不是十分烦恼的事;但在里嘉图,这种无批判的采用,却是极烦恼的;因为,里嘉图在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上,不仅比斯密更一贯,更锐利,且在实际上,还是支持内教的亚当•斯密,来对抗外教的亚当•斯密。
这种混同,是重农主义派所没有的。年垫支与原垫支的区别,仅指资本(尤其是农业资本)诸不同成分的不同的再生产时期。他们学说中关于剩余价值生产的见解,和这种区别丝毫无关;那是当作他们的学说的归结点,提出的。他们不由资本一般,说明剩余价值的生产,却把剩余价值的生产,归在资本的一个生产部面(即农业)。
(2)在可变资本的性质决定上,从而,在任一个价值额化为资本的转化上,是以这一点,为本质的要点:即,资本家以一个确定的(在这个意义上它又是不变的)价值量,交换一个创造价值的力量,换言之,以一个价值量,交换价值的生产或价值的增殖。资本家或是以货币,或是以生活资料付给劳动者,但无论如何,皆不致影响这里的本质的要点。它所改变的,只是由他垫支的价值的存在方法;这种价值,在一个场合,是以货币(劳动者用货币亲自在市场上购买生活资料)的形态存在,在别一个场合,是以生活资料(劳动者直接消费它)的形态存在。当然,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是以生产过程由交换过程媒介这个事实为前提,那就是以货币经济(Geldwirtschaft)的存在为前提,从而,在事实上,还以劳动者得货币支付这个事实为前提。但剩余价值的创造——从而,垫支价值额的资本化——既非由工资(或购买劳动力时投下的资本)的货币形态发生,也非由工资的自然形态发生。以价值交换价值创造力的交换,以不变量化为可变量的转化,才是这个结果所以发生的原因。
劳动手段的固定性的大小,定于它的耐久程度,从而,依存于一种物理性质。在其他事情相等时,它的磨损的迟速,须视耐久程度的大小而定;它能在多长的时间以固定资本的资格发生机能,也视耐久程度的大小而定。金属工厂的原料,和制造金属的机械一样耐久,并且比机械上许多由皮革木头构成的部分更耐久。但当作原料用的金属,仍旧是流动资本的一部分;反之,由同一金属造成的机能的劳动手段,却是固定资本的一部分。同一种金属在前一场合归于流动资本项下,在后一场合则归于固定资本项下,那非由于物质的物理的性质,也非由于金属的耐久程度的大小。这当中的区别,是由它在生产过程的任务发生的;因为,在前一个场合,它是劳动对象,在后一个场合,它是劳动手段。
一般说,劳动手段在生产过程的机能,使劳动手段必须能在相当期间内,不断的,重新的,在反复的劳动过程上作用。所以,它的机能,决定它的材料必须有相当的耐久力。但就其自体说,它所以是固定资本,并非因为它的材料有耐久力。同一材料,如果是原料,便是流动资本。有一些经济学者既以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的区别,混同于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所以在他们看,同一材料,同一机械,当作生产物,是流动资本,但当作劳动手段,便是固定资本。
当然,使劳动手段成为固定资本的,不是它所依以造成的材料的耐久性。但它的充作劳动手段的机能,却要求它必须由比较耐久的材料造成。材料的耐久性,是它能充作劳动手段的一个条件,从而,是它所以成为固定资本的流通方法的物质基础。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形下,它的材料耐久性的大小,决定它的固定性的大小;换言之,材料的耐久性,和固定资本的性质,会紧紧结在一起。
若我们仅从流动资本的观点,考察那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部分,认其与固定资本相对立;若我们竟以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混同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则在我们以劳动手段的物质实在性,为固定资本性质的本质基础时,当然也会以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的物质实在性,推究流动资本的性质;那就是,由可变资本的物质实在性,决定何者为流动资本。
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的现实材料,是劳动本身,是自动的创造价值的劳动力,是活的劳动。资本家是用死的已经对象化的劳动,和它交换,并使它和他的资本相并合。他手中所有的价值,也就由此,转化为自行增殖的价值。但这种会增殖价值的力量,并不是资本家所卖的。像劳动手段一样,它常常只是资本家的生产资本的一部分。但它和资本家所卖的完成生产物不同,它决不是资本家的商品资本。在生产过程之内,当作生产资本的成分,劳动手段不以固定资本的资格,与劳动力相对立;劳动材料与补助材料,也不以流动资本的资格,与劳动力相一致。以劳动力为人的因素,劳动手段和劳动材料为物的因素,则从劳动过程的观点看,劳动手段与劳动材料,都是和劳动力相对立的。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观点看,则不变资本的劳动手段和劳动材料,均也与可变资本的劳动力相对立。若在这里,从影响流通过程的物质差异说,我们就只应当说:由价值(那不外是已经对象化的劳动)的性质,由自动的劳动力(那不外是方在对象化的劳动)的性质,我们会得到如下的结论;即,劳动力在其机能期间内,会不断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即,在劳动力方面表现为运动,表现为价值创造,在其生产物方面,则表现为静止,表现为创造的价值。如果劳动力已经发生作用,资本便不复由劳动力和生产手段这两方面构成了。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价值,现在是附加在生产物的价值上(加剩余价值)。为要使过程反复,生产物是必须售卖,并用由此得到的货币,不断的重新的购买劳动力,使其与生产资本相并合。然也就因此,所以,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部分,会同投在劳动材料等物上面的资本部分一样,取得流动资本的性质,而与继续固定在劳动手段上面的资本相对立。
反之,若以第二义的流动资本的性质,——这种性质,是劳动力和不变资本一部分(原料和补助材料)所共有的,那就是,投在它上面的价值,既然会在生产物的生产上全部消费掉,会全部移转到生产物去,不像固定资本那样渐次的断片的移转过去,所以它必须全部由生产物的售卖收回——视为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之本质的性质,那么,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部分,从物质方面说,便不是由自动的劳动力构成,却是由劳动者用工资购买的物质要素构成,从而,是由社会商品资本中那归劳动者消费的部分构成,是由生活资料构成了。这样,固定资本,是由消磨较缓,收回也较缓的劳动手段构成;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便是由收回得较速的生活资料构成了。
但消磨迟速的限界,是会自行消灭的。
“劳动者消费的食物衣物,他劳动所在的建筑物,他劳动所用的工具都有磨灭的性质。但各种资本所能经用的时间,有极大的差别;一个蒸汽机关比一只船更经久,一只船比劳动者的一件衣服更经久,劳动者的衣服,又比他所消费的食料更经久”。[3]
在这里,里嘉图没有说到劳动者所居的房屋,没有说到劳动者的消费工具如刀叉碟等等,那是和劳动手段有相同的耐久性。同一物,同类物,在一场合为消费资料,在他场合得为劳动手段。
依里嘉图所说,区别是在这点:“视资本的消磨是速抑是缓,其再生产是频繁抑是稀疏,我们可以将资本归在流动资本项下或归在固定资本项下。”[4]
但他又在附注中说:“这是一种无关本质的区分,其分界线不能严密划分。”[5]
在此,我们又逢着了重农主义派的见解。在重农主义派,年垫支和原垫支只是消费时间上的差别,从而,只是所用资本再生产时间上的差别。不过,他们把这看作是社会生产上一个重要的现象,并在《经济表》上,就它和流通过程的关联,予以说明。里嘉图却认它是主观的不必要的差别。
投在劳动上的资本部分,既然只在再生产期间上,从而在流通期限上,与投在劳动手段上的资本相区别;资本一部分,既然像别一部分由劳动手段构成一样,由生活资料构成,后者与前者的区别,就只在耐久程度那一点了;加之,前者自身之间,也有种种不同的耐久程度。这样,就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和投在生产手段上面的资本说,一切特征的区别,自然都消灭了。
这个说法,和里嘉图的价值学说,和里嘉图的利润学说(那在事实上即是剩余价值学说),完全矛盾。他考察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但他的考察,限于在这限度之内;即等额资本会在不同职业,以不等比例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以致这不等的比例,影响价值法则,以致有诸种事情引起工资的腾落,并由此影响价格。但就连在这个局限的研究内,他也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混同于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因而陷入异常严重的错误,甚至在事实上,把他的研究,放在一个完全错误的基础上。(1)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价值部分,被归属于流动资本项下时,流动资本的性质被他误解了,尤其是,这个资本部分何以要归在这个项下的理由,也被他误解了。(2)这个资本部分成为可变资本的性质,和这个部分成为流动资本(与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的性质,也被他混同了。
投在劳动力上面的资本,是流动资本,但自始就很明白,它成为流动资本的性质,是次要的,足以把它在生产过程内的特征掩没掉。因为,从一方面说,依照这个性质,投在劳动上面的资本,和投在原料等物上面的资本,将被认为相同。而以不变资本一部分和可变资本混在一起的这个称呼,却完全抹煞了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特征的区别。从别方面说,投在劳动上面的资本部分和投在劳动手段上面的资本部分,虽被视为互相对立的,但其对立的根据,不是此二资本部分,在价值生产上,系以全异的方法参加,却是此二资本部分,系以不同的时间,以其所含的定量价值移转到生产物。
在这一切场合,我们所须考虑的,都是:在商品生产过程上投下的一定额价值(投在工资上的,投在原料价格上的,或投在劳动手段价格上的),究竟是怎样移转到生产物去,又怎样借生产物以流通,而由生产物的售卖,复归到它的起点;那就是怎样收回。在这里,唯一的区别,是由“怎样”两个字成立的;由这个价值的移转方法,从而,由这个价值的流通方法成立的。
在各场合预先依契约规定的劳动力的价格,无论是以货币支付抑以生活资料支付,都不致改变这个价格是一个确定价格的性质。但在工资以货币支付的场合很明白,和生产手段的价值和物质一样参加生产过程的,不是这个货币。
反之,若竟把劳动者用工资购买的生活资料,直接当作流动资本的物质姿态,与原料等物归在一个部类,使其与劳动手段相对立,我们的问题就采得一个完全不同的外观了。这些物件(生产手段)的价值会从劳动过程移转到生产物内,那些物件(生活资料)的价值,也会重现在消费它们的劳动力上,并由劳动力的运用,同样移转到生产物去。在这各场合,问题都是:生产上垫支的价值,只重现在生产物内(重农主义者郑重的看重这点,以致否认工业劳动能创造剩余价值)。所以,惠兰在以上我们曾经引用过的一段话内,竟说:“资本在何形态上再现,是一件没有关系的事。……人类生存幸福所必要的各种食物,衣物,和住所,也会被变化的。它们会在时间的进行中被消费,其价值则再现云云。”(《经济学要论》第31页32页。)以生产手段和生活资料的形态垫支在生产上的资本价值,在这里,是同样再现在生产物的价值内。但就因此,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很幸运的实行转化为完全的秘密;生产物内包含的剩余价值的起源,完全被隐蔽了。
资产阶级经济学所特有的拜物教——把一物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取得的社会的经济的性质,变为该物由其物质本性发生的自然的性质——也由此完成了。视劳动手段为固定资本,便是一例。这是一种经院主义式的定义方法,这只能引起矛盾和混乱。我们已在第一卷第五章讨论劳动过程时讲过,各种对象的成分究竟是当作劳动手段,当作劳动材料,还是当作生产物,要看它在一定劳动过程上的任务,或机能而定。同样,劳动手段也仅在下述的限度内,是固定资本:第一,生产过程一般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生产手段一般是资本,并在经济的意义上,有资本之社会的性质;第二,其价值依某特殊方法,移入生产物。不然,它们便只是劳动手段,不是固定资本。同样,肥料之类的补助材料,虽不是劳动手段,也因为它像大部分劳动手段一样移转价值,故常说是固定资本。在这里,决定一物之所属的,不是定义。使它们归入某范畴的东西,乃是它们的机能。
依照这种经济学,成为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乃是生活资料自体在一切情形下的特性,“维持劳动”是这种“流动资本”的性质。(里嘉图《经济学原理》第25页)。依照这个见地,如果生活资料不是“资本”,它也就不维持劳动力;实则,正是它的资本性质,使它有一种特性,可以由他人的劳动维持资本。
如果生活资料自体——在转化为工资后——是流动资本,则更进一步的结论是:工资的大小,乃依存于劳动者数对定量流动资本的比例了——这是一个人们爱用的经济定理——实则,劳动者由市场取出的生活资料量和资本家可利用来消费的生活资料量,是依存于剩余价值与劳动价格的比例。
里嘉图,巴登(Barton)[6]随处都把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关系,与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关系相混同。我们以后会知道,这种混同,曾极妨害他对于利润率的研究。
里嘉图还有一种混同。除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外,还有别的原因,会在资本周转上引起区别。里嘉图把这点混同了。他说:“还须注意,流动资本也以极不同的时间流通,以极不同的时间复归到使用者手上。农民购买来作种子的小麦,与面包师购买来做面包的小麦比较,是固定资本。前者以小麦留在土地上,必须在一年后,才可以收回;后者以小麦磨粉,制成面包以卖于顾客,只要一个星期,就可把他的资本放出来,重新经营相同的事业,或用它开始经营别的事业”。[7]
这段话的特色是:不用作生活资料仅用作原料的小麦,在一方面因为它自体是生活资料,故被认为是流动资本;在他方面因为它要经过一年才收回,故被认为是固定资本。但使生产手段成为固定资本的,不是收回的迟速,却宁可说是价值移转于生产物的方法。
亚当•斯密所引起的混乱,曾引起如下的结果:
(1)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与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区别相混同。例如,同一机械,当作商品在市场上存在时,被认为是流动资本,投在生产过程上合并时,被认为是固定资本。在这情形下,为什么某种资本比别种资本更固定,为什么某种资本比别种资本更流动,是全然不能确定的。
(2)一切流动资本,被视为与投在工资或待要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相同。约翰穆勒等人就是这样。
(3)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区别,原已在巴登,里嘉图等人手上,与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混同,最后竟被还原为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兰塞就是这样。依他的说法,一切生产手段和原料等等,是和劳动手段一道被称为固定资本,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则被称为流动资本。但就因为是在这个形态上还原,所以,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实在区别,不曾被理解。
(4)最近英国的经济学家,尤其是苏格兰的经济学家,他们是由银行职员的莫可名状的固陋的观点,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化为通知货币(Money at call)和不通知货币(Money not at call)的区别。例如玛克里奥,帕特生(Patterson)等人。
[1]见里嘉图《经济学及赋税之原理》第25页。
[2]前书。
[3]前书第26页。
[4]前书。
[5]前书。
[6]《影响社会劳动者阶级的各种事情的考察》伦敦1817年。其中有一段曾在第一卷第七篇注79引述过。
[7]里嘉图《原理》第26页27页。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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