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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第十三章 生 产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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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生 产 时 间

劳动时间通例即是生产时间(Produktionszeit),即资本拘束在生产范围内的时间。但反过来,资本在生产过程内的时间,却不完全是劳动时间。

在这场合,我们所讨究的,不是劳动过程因劳动力自身受自然限制而起的中断;虽然我们讲过,固定资本(工厂建筑物,机械等等)在劳动过程休止时必须停止使用的事情,是劳动过程超过自然限界来延长并实行昼夜劳动的动机之一。在这场合,我们讨究的,宁说是与劳动过程长短无关的中断。这种中断,是由生产物及其形成过程的性质引起的。有一些劳动对象,必须有这种中断时间,而委其自身于时间长短不一的自然过程中,以通过物理的,化学的,生理的变化。在这种通过中,劳动过程必须全部的或者局部的停止。

举几个例。葡萄酒在榨出后,必须有一个时候发酵,并存留若干时期,方能达到相当的完美。有许多种产业,必须通过干燥过程,例如制陶业;或放在一定条件下,任其化学性质发生变化,例如漂白业。冬季谷物大约要九个月才成熟,但在其播种期到收获期之间,劳动过程几乎完全停止。又如种林事业,在播种及必要的预备劳动之后,大约要一百年,才会由种子变成完成的生产物;在这全部时间内,相对的说,只要把极少量的劳动投下。

就这一切场合而言,生产时间有一大部分,只偶然需要追加的劳动。我们在前章描写的情形——必须有追加的资本和劳动,加到已经固定在生产过程内的资本上——在这里,不过间或的发生。

所以,就这一切场合而言,垫支资本的生产时间,是由两个期间构成:一个期间,是资本参加劳动过程的期间;在第二个期间,生产物的存在形态——未完成生产物的形态——不在劳动过程内,却被委在自然过程的支配中。这两个期间会在此处或彼处互相交错,但这个情形,是于我们的问题无影响的。劳动期间与生产期间,在这场合,决非一致。生产期间要比劳动期间大。但生产物不到生产期间终了,是不会完成或成熟的,那就是,不能由生产资本的形态,转化为商品资本的形态。当生产时间长于劳动时间时,资本的周转期间,会视生产时间延长的程度而延长。当延长到劳动时间以外的生产时间,不像谷物的成熟,橡树的成长等等那样,完全由已定的自然法则决定时,资本周转期间,往往可由生产期间的人为的缩短,而相当缩短。以化学漂白法代替屋外漂白法,是一例;在干燥过程上采用有效的干燥过程,又是一例。又如揉皮业。旧法是用鞣酸渗入皮内,必须有六个月至十八个月的时间。新法用抽气机,却只须有一个半月至两个月。(库塞塞努尔J. G. Courcclle-Seneuil。《工业经营之理论的及实际的论究》巴黎1857年第二版。)但我们要举例说明单纯委于自然过程的生产时间,可用人为方法缩短,则最卓著的例,是铁的生产史,尤其是原铁炼钢法在过去一百年间的改革。在这一百年中,炼钢的方法,曾由1780年前后发现的炼铁法(Puddling),变为近代的北西麦法(Bessemer process)及最近采用的各种新法。由此,生产时间大大缩短了,但固定资本的设置,也依同比例加大了。

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之差,有一个最适切的例,是美国的鞋型制造。其制造费用的一大部分,是由这个事实发生的:即,木头须储存十八个月,待其干燥,然后制成的鞋型,才不会变形。在这时间内,木头不通过任何别的劳动过程。所投资本的周转期间,不仅由鞋型制造所必要的时间决定,且由木头干燥所须虚度的时间决定。木头必须在生产过程滞留十八个月,才能加入真正的劳动过程。这个例,说明了总流动资本各部分的周转时间,会因有这种事情,生出极大的差别。这种事情,不是在流通领域内发生,乃是在生产过程内发生的。

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的差别,在农业上面,最为一目了然。在我们温带气候中,土地是每年长一次谷物的。生产期间(冬季谷物,平均有九个月的生产时间)的缩短或延长,视年岁丰熟与否而定;因此,它不像真正的工业一样,能预先准确决定,并加以统驭。只有牛乳,牛乳饼之类的副产物,能以短期间继续生产和售卖。反之,其劳动时间却是这样的:“若把气候及其他各种影响考虑到,则德国各处的劳动日数,可以分成三个主要期间:第一是春期,从三月中或四月初,至五月中,约五十至六十劳动日;第二是夏期,从六月初,至八月底,约六十五至八十劳动日;第三是秋期,从九月初到十月底或十一月中或十一月底,约有五十五至七十五劳动日。若在冬季,则值得注意的,仅有种种搬运劳动,例如搬运肥料,木材,市场货物,建筑材料等等。”(基尔可夫《农业经营学手册》德勒斯登1852年第160页。)

气候越是不宜,农业上的劳动期间及资本与劳动的支出,必越是密集在短时间内。拿俄罗斯来做例。在该国的北部若干地方,农耕劳动在一年中,只有一百三十日至一百五十日是可能的。我们可以想象,假若在俄国,那五千万至六千五百万的欧洲人,竟在寒季六个月或八个月中(那时,一切农耕劳动都须中止),完全无所事事,那对于俄国,将会是一个怎样大的损失。但幸而,除有二十万农民,将在俄国境内一万五百家工厂劳动之外,在俄国,每一个村落,都有特殊的家内工业甚发达。有若干村落,在那里,一切农民,是世世代代为织匠,为揉皮匠,为鞋匠,为锁匠,为小刀制造匠等等。这个情形,在莫斯科,佛勒底米亚,卡鲁加,科斯托洛玛,彼得堡等地方,尤其可以看到。但这种家内工业,渐渐的,现在是益加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支配下进行。例如,织匠使用的经纱纬纱,都直接或经牙人之手,由商人供给。(摘录大使馆公使馆秘书处,关于工商业之报告第八号1865年第86页87页。)我们在这里,看见了,生产期间与劳动期间之差(后者仅为前者的一部分),怎样会成为农业与农村副工业得以结合的自然基础;又看见了,这种农村副工业,对于最初以商人资格侵进来的资本家,怎样会成为支点。后来,资本主义生产把制造业和农业的分离过程完成时,农村劳动者越是依存于偶然的副业;以是,他们的地位是更见低落。对于资本,如我们以后所讲,一切周转上的差别,将互相抵消。但对于劳动者,这种抵消作用是没有的。

就大多数真正的工业,采矿业,运输业等等说,经营是规则的进行,劳动时间是逐年平均相同的;若不说价格变动与营业不振那种种异常的中断,则每日加入流通过程的资本支出,也会均等的分配。又,在市场状况不变的限度内,流动资本的归流或其更新,也会在一年中,分配在均等的各期间。但就劳动时间仅为生产时间一部分的投资部门说,流动资本的支出,却将在一年间各不同期间的经过中,显出极大的差别来,同时其资本的归流,也依各种自然条件,在确定时间内,大量的一次的投下。如果这种职业,要和劳动期间有继续性的各种职业,以同样大的规模经营,换言之,垫支下同样大的流动资本,其每次垫支的分量必须较大,其垫支时间也须较长。在这场合,固定资本的寿命期间,与其实际发生生产作用的期间,也有显著的差别。在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有差别时,所用固定资本的使用时间,当然也会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被中断。就农业说,代劳家畜,农具,和机械,都是这样的。在固定资本为代劳家畜时,它在中止时期,所需的食料支出,是和工作时候没有两样,或几乎没有两样。就死的劳动手段说,不用就会引起相当的价值减少。所以,在这场合,生产物一般会发生价值增高的现象(Verteuerung);因为,到生产物的价值移转,非以固定资本的机能时间为计算标准,乃以固定资本丧失其价值的时间为计算标准。就这一些生产部门说,固定资本的虚置(无论是否伴有经常费),乃为其正常使用条件之一。这个情形,和纺绩过程会丧失一定量棉花的情形,正好相同。同样,如果在劳动过程的正常技术条件下,不能避免的,必须有一定量劳动力依不生产的方法支出,这样不生产地支出的劳动力,也就须和生产地支出的劳动力一样计算。每一种改良,如果可以减少劳动手段,原料和劳动力的不生产的支出,也就会减少生产物的价值。

在农业上,劳动期间的延长,与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的距差,兼而有之。荷治斯金说得很对:“农业生产物臻于完成所必要的时间,和其他各劳动部门生产物臻于完成所必要的时间,有差别”(在这里,他不是分别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这种差别,便是农民非常不能自立的主要原因。农民不能以一年以下的时间,把商品送到市场去。在这全部时间,他们必须向鞋制造业者,裁缝业者,锻冶业者,车辆制造业者,及其他各种生产者,赊购他们所要的生产物;这种生产物,可以在较少的日期或星期内完成。就因有这种自然的条件,因其他各劳动部门的财富增殖较迅速,所以,土地所有者虽独占全国的土地,且享有立法的独占权,但仍不能使他们自己和隶属(租地农民),避免在国内成为最不能独立的人的命运”(荷治斯金《通俗经济学》伦敦1827年第147页注)。

有种种方法,一方面,使农业上工资和劳动手段的支出,均等的,分配在全年间,他方面,使其从事种种生产物的生产,因而在一年间能有若干次收获,并由此把资本的周转缩短。这一切方法,都要求在生产上垫支在工资肥料种子等等上面的流动资本增加。当有休耕地的三圃式耕作(Dreifelderwirtschaft),改为无休耕地的轮耕式耕作(Fruchtwechselwirtschaft)时,情形就是这样的。又,佛兰特地方的间耕式耕作(cultures derobees),也是这样的。“在间耕式的耕作上,根菜被栽培了。同一农场,先为人的需要,栽种谷物亚麻油菜;收获后,再为家畜的保存而栽种根菜。这个方法,使厩内的有角兽,可以毫无间断的饲养着,结果,又可提供多量的肥料,成为轮耕法耕作的支点。诸砂土性区域的既耕地,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面积,采用间耕式的耕作;因此,既耕地的面积,无形增加了三分之一。”除根菜外,尚有金花菜及其他诸种饲料植物,可以充这个目的。“农业,进步到这一点,便和园艺相近了。这种农业,当然需要比较多量的投资。在英吉利,一公顷,被计算应有二百五十佛郎投资。在佛兰特地方,我们的农民,或许会认一公顷五百佛郎的投资为太少。”(拉夫雷Emle de Laveleye著《比利时农村经济论》巴黎1863年第59页,60页及63页)。

最后,更以种林事业为例。“木材的生产,与大多数其他的生产事业,有本质上的差别:即,在木材的生产上,自然力会独立发生作用;在它的自然的增殖上,不须有人力和资本力。即在林木依人为方法繁殖的地方,人力与资本力的支出,和自然力的作用比较起来,仍是极小极小的。并且,在栽种谷物不能有任何出产或得不偿失的壤土上,森林也可繁殖起来。又,种林业,如要在经济方面经营得当,还比谷物栽种,需要较大的土地面积;因为,面积太小时,森林经营的采伐方法将不能实行,副产物将不能被利用,森林的保护将发生困难。最后,种林的生产过程,绵延甚长的期间,以致超越私人经营的限界,在若干场合,甚至超越个人寿命的限界。购买森林地所投下的资本(在共同生产的场合,这种资本没有必要;成为问题的,只是能为这个目的,从农业及畜牧业夺取出多大的土地来),必须待长时间后,方能有收获;这种资本只是断片的周转着,就若干种林木说,必须过一百五十年,资本的周转才会完成。并且,要使树木的生产不致中绝,生树的储量,还须十倍乃至四十倍于常年利用的数额。所以,除非他有别的收入又有广大的森林;不然,他是决不能从事规律的造林事业的。”(基尔可夫前书第58页)。

长的生产时间(其中仅包括比较短的劳动时间)及由此引起的长的资本周转期间,使造林业不适宜于由私人经营,从而,也不适宜于资本主义经营。因为,资本主义经营,即在以结合资本家代替个别资本家的场合,也在本质上是私人经营。文明与产业一般的发展,已经说明它们对于森林的破坏力;与这种破坏比较起来,它们在森林保存和生产上的贡献,是微乎其微的。

在基尔可夫上引那一段话,有一句是特别值得注意的。他说:“要使树木的生产不致中绝,生树的储量须十倍乃至四十倍于常年利用的数额。”那就是,它一度周转,必须经十年,四十年,乃至四十年以上。

饲畜事业也是这样的。家畜群(家畜的储量)的一部分,留在生产过程中,别一部分则当作年生产物售卖。在这场合,资本只有一部分,会每年周转一次。这个情形,和固定资本,机械,代劳家畜等等的情形,正好相同。不过,这个资本,虽是长时间固定在生产过程内,以致把总资本的周转延长,但就范畴的意味说,它并不是固定资本。

这里所说的储量——生树或生畜的一定量——在相对的意义上,也是存在生产过程内(同时兼充劳动手段和劳动材料);依照它的再生产的自然条件,在规律的经济下,它必须有一大部分,不绝在这个形态上存在。

还有一种库存物,会同样影响及于资本的周转。这种库存物,只是可能的生产资本,但由于经济的性质,必须相当大量的蓄积着,从而必须以长期间垫支在生产上;不过,在事实上,它仅逐渐加入能动的生产过程。未搬往田园的肥料,是这种库存物的例。谷物,稻草,及家畜生产上使用的饲料储存,也是。“经营资本的一大部分,为经营上的库存品。这种库存品,必须有适当的保存。若不注意这种保存所必要的预防法,它的价值就会多少损失。不加监视,经营上的库存物,必定会有一部分全丧失。就因此故,所以,谷仓,草料堆场,地窖,必须有周到的监视;储存室必须适当关闭,并讲求清洁和通气的方法等等。谷物及其类似的库存物品,必须时时上下翻转;马铃薯和莱菔,必须保护好,使其不受霜雪水火之害。”(基尔可夫前书第292页。)“在计算自己的需要(尤其在饲畜事业上),并依生产物的性质用途而调节其分配时,我们不仅要顾到自己的欲望,且须留意,为意外的场合,留下相当的库存物。如果发觉自己的欲望,不能完全由自己的生产物来满足时,第一要想到,不足的量,能否由别的生产物(代用品)弥补或用比较便宜的价钱,购买相同的物品来补足。例如,如果草料缺乏,那就可以用根菜和稻草来补足。依通例,各种生产物的实在价值与市场价格,必须时时记在心里,并按照当下的情形,在消费上为适当的配置。如果燕麦太贵,豌豆和裸麦比较便宜,则以豌豆裸麦代替燕麦来喂马,拿储存的燕麦去卖,也是有利的。”(基尔可夫前书第300页)。

我们以前考察库存品的形成(Vorratbildung)时,曾经指出,必须有一定量可能的生产资本(Potentiellem Produkitivem Kapital),这所谓可能的生产资本,便是决定在生产上使用的生产手段,那必须以相当的量储存着,渐次加入生产过程内。我们还曾说,这种生产库存品(Produktionsvorrat)的大小,在已知该企业或资本经营的范围时,乃取决于其更新的困难程度,取决于其供应市场的相对距离,取决于运输交通机关的发展程度。这一切事情,对于资本必须采取生产库存品形态的最低限度,对于资本垫支的时间长短,对于每次垫支的资本量,会发生影响。此量的大小,虽会影响周转,但其本身,却由流动资本当作可能生产资本,被拘束在生产库存品形态上的时间的长短,来决定。从别方面说,流通上的这种停滞,既依存于迅急收回的可能性的大小,依存于市场状况等等,故在此限度内,这种停滞,也就是起因于流通时间,起因于流通范围内的事情。“再者,手工器具,筛,篮,网,车油,钉之类的设备部分或其附属品,在越是不能有迅急购得的机会时,便越是要在库里储存着新物,俾能立时取用。最后,各种器具储存,每年还应在冬季细心检查一遍,如觉有新购或修理的必要,便须立即进行。我们应不应有大的库存,那主要看地位的关系来决定。在附近没有手工业者或商店的地方,必须有较大的库存准备;在当地或附近就有手工业者或商店的地方,只须有较小的库存准备。在其他各种情形相等的条件下,在必要库存品必须一时大量购置的地方,我们自宜相度时机,把它便宜买进来。不待说,流通的经营资本,将由此被夺去许多,但在经济的经营上,这常常是不能省免的。”(基尔可夫第301页)

如上所述,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之差,可以有极不相同的各种情形。有时,流动资本在加入真正的劳动过程之前,已在生产时间内(鞋型的制造);有时,流动资本在加入真正的劳动过程之后,仍在生产时间内(葡萄酒谷物);有时,生产时间会在此处彼处为劳动时间所截断(农业,造林业);有时,适于流通的生产物,大部分尚在能动的生产过程中,更小得多的部分则加入逐年的流通(造林业,饲畜业);有时,流动资本留在可能生产资本形态上的时间,从而,必须一次投下的流动资本量,一部分依存于生产过程的种类(农业),一部分依存于市场的远近那种种属于流通范围内的事情。

我们以后(第三卷)还会知道,麦克洛克,詹姆斯穆勒等人,因要把相互不一致的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说成相互一致,曾提出怎样背理的理论。他们这种尝试,是由价值学说的错误的应用发生的。

周转循环(umschlagszyklus),如我们以上所言,乃由垫支在生产过程上的固定资本的耐久时间而定。这个循环既绵亘在若干年内,故也包含一系列的固定资本的周转,那或是一年一次的或是在一年内反复的。

在农业,轮耕式的耕作方法,引起了这样一个周转循环。“租期的时间,无论如何,不能短于一次轮耕的流通时间(umlaufszeit)。所以,就三圃式耕作说,租期总以三年,六年,九年计算。就有完全休耕地的三圃式耕作说,同一亩田,在六年中,只有四次耕作,轮流栽种冬季谷类和夏季谷类,即在土壤状况必要或许可的限度内,轮流栽种小麦,莱麦,和燕麦。但不同种谷物由同一土地的出产额有多寡之别,且各有各的价值,各有各的价格。就因此故,同一田圃的出产,是各耕作年度彼此不等的;流通的前半期(即前三年)也和后半期有差别。甚至就平均收获说,也是前半期和后半期不同的;因为,收获的多少,不仅定于土地的品质,且为各年的气候所左右;加之,价格也为多种事情所左右。所以,如果我们以六年全流通时间的中位收获和平均价格作标准,来计算耕作的收益,我们当可以发现一年(无论是流通前半期的一年还是流通后半期的一年)的总收益。但若我们仅以流通时间的一半(即三年)为标准而计算收益,情形就不是这样了。因为,在这场合,总收益将成不等的。根据以上所说,我们可以断言,在三圃式的耕作方法下,租期的时间,至少要以六年为定期。当然,为租地农民和土地所有者计,如果租期能依租期(原文是这样的!——F. E.)的倍数增加(那就是,不定为六年,但定为十二年,十八年,以下类推),当然更有利。在七圃式的耕作方法下,则与其定为七年,宁可定为十四年,二十八年。”(基尔可夫前书第117页118页。)

(这里原稿上有这样一句:“英吉利的轮耕式耕作。写一个注解。”——F. E.)。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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