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Ⅲ 特斯杜·德·托拉西的再生产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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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Ⅲ 特斯杜·德·托拉西的再生产学说[16]
经济学者在分析社会再生产时是怎样混乱,怎样夸大,怎样无思虑,可以用大论理家特斯杜·德·托拉西(Destutt de Tracy)作例。(参看第二卷第一篇注三十。)但里嘉图也曾郑重称这位大论理家为卓越的著作家。(《原理》第333页。)
这位卓越的著作家,关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全部,曾提示如下的说明:
“有人问我,这些产业企业家怎样赚取这样大的利润,又是从谁手里赚取这样大的利润。我答说:他所以能够这样做,是因为他所生产的一切物,均以成本以上的价格出售。
(1)就他们为满足本身需要而行的消费全部说,他们将互相售卖他们的生产物;因此,利润的一部分,是他们相互支付的。
(2)他们会把生产物售于工资劳动者。这种工资劳动者——他们自己所支付的,以及游惰资本家所支付的——除少许蓄积外,会由这条路,把全部工资送回到他们手里。
(3)他们会把生产物售于游惰资本家。原来,产业资本家的所得,有一部分,是不用来直接雇用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这一部分所得,例如他们每年支付给游惰资本家的地租全部,就是由这条路,再流回到他们手里的。”(特斯杜《意志及其效果论》巴黎1826年第239页。)
那就是说,资本家致富的方法,第一,是将他们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即供个人消费或当作所得来消费的部分,用来交换,而在这种交换之际,他们会相互取得超过的利益(übervorteilen)。所以,当他们的剩余价值(即他们的利润)的这一部分,等于400镑时,这个数额,据设想,只要相互把剩余价值的这一部分,卖贵25%,便可以由400镑,增为500镑。但若一切人都这样做,结果就与互相以正价相售无异了。在这场合,他们不过需要500的货币额,来流通价值400的商品。这个方法,不过使他们必须以总财产的一大部分,不生产地保留在无用的流通媒介的形态上。所以,这个方法,与其说是致富的方法,无宁说是致贫的方法。它的结果不外是:资本家阶级在名义上把一切商品的价格提高之后,仍只能有价值400镑的商品在他们之间分配,供他们消费。不过相互同意,以商品价值500镑流通所必要的货币额,来流通商品价值400镑罢了。
且不说他已经假设有“他们的利润的一部分”,已经假设有一个代表利润的库存商品。但特斯杜所要向我们说明的,正是这个利润从何处来的问题。其流通所必要的货币额,宁说是一个更属次要的问题。照特斯杜说来,好像代表利润的商品额,乃是由这个事情发生的:即,资本家不仅互相售卖这个商品额(这是一个完全妥当的深固的假定),并且互相以过高的价格售卖。好像,单是这样,我们就已窥破资本家致富的源泉。如果是这样,“监督官布莱锡”的秘密——依他说,大的贫困,是由大的Pauvreté(贫困)发生的——也可以成立了。
第二,同资本家尚以生产物售于“工资劳动者,他们自己所支付的,以及游惰资本家所支付的这种工资劳动者,除少许蓄积外,会由这条路,把他们的全部工资,送回到他们手里。”
所以,依照特斯杜先生的说法,资本家在劳动者工资形态上垫支的货币资本,会流回来;并且,这种归流,还是资本家致富的第二个源泉。
依他说,如果资本家阶级曾以100镑,当作工资付给劳动者,然后这些劳动者向同资本家阶级购买100镑的商品,则资本家以劳动力购买者资格垫支的100镑,在他们以价值100镑的商品售于劳动者时,会流回到他们手上来,他们也即由此致富。但依照普通有常识的人看来,资本家却只会由这种交易,收回他在交易之前已有的100镑货币。在交易开始之时,他有100镑,他就用这100镑购买价值100镑的劳动力。这样购买的劳动,将生产一个商品,代替这100镑货币。这个商品的价值,在我们现在所认识的限度内,是100镑。因这100镑商品售于劳动者之故,资本家得回了这100镑货币。所以,资本家再有货币100镑,劳动者则有他自己生产的商品100镑。资本家因何可由此致富,是颇难理解的。如果这100镑不流回到他手里,那么,他就先须以100镑在工资形态上付给劳动者,继而又须无代价地以价值100镑的劳动生产物,即消费资料,付给劳动者了。所以,这个货币的流回,至多不过能够说明资本家为什么不会由这个交易陷于贫穷,决不能说明他为什么能由此致富。
固然,资本家怎样取得这100镑,劳动者因何不能以自己的计算生产商品,却迫不得已,要以劳动力交换这100镑,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但这个问题,在思想家特斯杜看来,是用不着费辞去解说的。
特斯杜自己也不十分满意这个解决方法。他不曾明白说,资本家致富的方法,是支出100镑的货币额,然后将这100镑的货币额取回;他不曾明白说,资本家致富的方法,是这100镑货币的归流。因为,这个归流,只说明这个货币因何不致丧失。但他曾对我们说,资本家所以能致富,是“因为他所生产的一切物,均以生产成本以上的价格出售。”
所以,资本家能由他与劳动者的交易致富,乃是因为他曾以过高的价格,售物于劳动者。旨哉!“他们支付工资……但这一切,因这一切人支出之故,会流回到他们手上来,这一切人(为生产物)支付的价格,比工资所费于他们(资本家)的成本,是更高的。”那就是,资本家以100镑当作工资付于劳动者,然后以120镑的价格,把劳动者自己所生产的物品,售于劳动者,因此,他们不仅收回他们的100镑,并且赚得20镑。这是不可能的。劳动者仅能用他们在工资形态上受得的货币来支付。如果他们在工资形态上只得100镑,他们便也只能购买价值100镑的东西,不能购买价值120镑的东西,所以,事实决不会如此的。但还有一个方法可行。劳动者以100镑向资本家购买商品,但事实上只得到价值80镑的商品。他们无条件地被骗去了20镑。这样,资本家无条件地多得了20镑。因为他购买劳动力时所付的价值,比它的实际价值,更少了百分之二十。这等于间接扣去名义工资百分之二十。
如果资本家阶级先付劳动者以80镑工资,然后供给他们以价值80镑的商品,他们也可以达成这个目的。就资本家全阶级说,这还似乎是顺常的道路;因为特斯杜先生自己也说,劳动者阶级必须受取“充分的工资”,因为他们的工资,至少要够维持他们的生存与工作力,至少要“维持最简单的生存”。如果劳动者不能受得充分的工资,则用同一特斯杜的话来说,无异是“产业的死灭”,这好像不是资本家致富的方法,但资本家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无论怎样高,这种工资总归有一个确定的价值,例如80镑。如果资本家阶级付劳动者以80镑,而在交换此等工资时,也不得不给他们以价值80镑的商品,这种归流,就不能增加资本家一点点的财富了。如果资本家付劳动者以100镑的工资,但在交换此100镑时,仅给他们以价值80镑的商品,那他所支付的货币,就比正常工资(normalen Lohn)更多百分之二十,而所供给的商品,则更少百分之二十。
换一句话说,资本家阶级所从以取得利润的基金,乃是由正常工资的克扣,由劳动力的给付低于其价值,低于工资劳动者顺常再生产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所引起的。所以,假如工资是依照正常工资给付(特斯杜就是这样假设的),那就无论是就产业资本家说抑就游惰资本家说,利润的基金都不存在了。
关于资本家阶级如何致富这个秘密,特斯杜一定会归着到下述一点的。即,这个秘密,是由于劳动工资的削减,在这场合,剩余价值的别二个源泉(他所举的第一个源泉和第三个源泉),就都不复存在了。
任一国,如其劳动者的货币工资降落,而低于劳动阶级生存所必要的消费资料的价值,那也就不会有资本家阶级的消费基金,也就不会有资本家阶级的蓄积基金,从而,也就不会有资本家的生活基金,不会有资本家阶级了。而按照特斯杜的说法,这就是一切富裕的发展的有旧文化的国家的情形。因为,在这种国家,“在我们的根深蒂固的旧社会内,工资所从而出的基金,……乃是一个几乎不变的量”。
并且,即在工资削减时,资本家由工资削减以致富的方法,也不是先付劳动者以货币100镑,然后,为这100镑,供给价值80镑的商品,换言之,不是以100镑的货币额(超过百分之二十),流通价值80镑的商品,却不过是在剩余价值——即代表剩余价值的生产物部分——之外,再占夺劳动者应在工资形态上取得的生产物的百分之二十。实则,资本家阶级绝对不能由特斯杜所假定的可笑方法,得到利益。依照特斯杜的假定,资本家是支付100镑当作工资,并在他自己的生产物中,给回劳动者以价值80的商品,来收回这100镑。但在下次的交易上,他仍须为这目的,垫支100镑。这样,以100镑垫支出,而在交换时给予价值80镑的商品,实无异支付80镑货币也供给价值80镑的商品。那其实是一种无益的游戏。这样做,他不过不断的,无谓的,多垫支百分之二十的货币资本,来流通他的可变资本。这是一种极特色的致富方法。
最后,资本家阶级会把生产物售于游惰资本家,原来,产业资本家的所得,“有一部分,是不用来直接雇用工资劳动者,却是付给游惰资本家的。但这部分所得,例如他们每年付给游惰资本家的地租全部,就是由这条路,再流回到他们手里”。
以上我们讲过,产业资本家仅以“利润的一部分,为满足欲望,当作他的消费的全额代价。”所以,假设他们的利润,等于200镑。又假设他们的个人的消费,须用去其中100镑。但其他的一半,即100镑,是不属于他们,而属于游惰资本家的;那就是,属于收取地租的和贷放利息的资本家。他们必须以100镑,支付给这些人。我们且假设,这些人用当中的80为个人的消费,20镑购买婢仆等等。他们用这80镑向产业资本家购买消费资料。以是,当产业资本家把价值80镑的生产物放弃,即可在货币形态上把80镑收回;他们在地租利息等等名称下支付给游惰资本家的100镑,现在是收回五分之四了。婢仆阶级——游惰资本家直接使用的工资劳动者——曾从他们的主人那里,得到20镑的收入;他们也向产业资本家购买价值20镑的消费资料。由此,当产业资本家放弃价值20镑的生产物时,又把20镑收回了;那就是,他们在地租利息等名称下支付给游惰资本家的100镑,又有最后的五分之一,流回到他们手里。
在交易终了时,产业资本家在货币形态上支付给游惰资本家的地租利息等项100镑,都流回来了;但其剩余生产物的半数100镑,则由他们,转为游惰资本家的消费基金。
这100镑如何在游惰资本家及其直接使用的工资劳动者间分割的问题,我们可以无需在现在讨论。事情是很简单的:他们的地租利息,总之,他们在200镑剩余价值中所分得的部分,是由产业资本家在100镑货币的形态上支付的。他们用这100镑,直接的,并且间接的,向产业资本家购买消费资料。他们会把100镑货币付还他们,但从他们那里,取去价值100镑的消费资料。
产业资本家付于游惰资本家的100镑货币,就这样流回的,这种归流,果如特斯杜所梦想,为产业资本家致富的手段么?在交易之前,他们有价值200镑,100镑为货币,100镑为消费资料。在交易之后,他们仅有原价值额的半数。他们再有货币100,但他们已丧失价值100镑的消费资料;这100镑已过渡成为游惰资本家的所有了。所以,他们的富,是减少了100镑,决没有增加。如果他们不经由迂路,先支付100镑货币,然后在100镑消费资料被支付代价时,把这100镑货币收回,却直接以生产物的自然形态支付地租利息等等,他们也不会把这100镑货币收回,因为他们不曾将100镑货币投出。在现物支付的场合,交易的结果不过是,他们自己保留价值200镑的剩余生产物的半数,而毫无代价地,以其余的半数,付给游隋资本家。我想,就连特斯杜自己,也不能认此为致富的方法。
产业资本家向游惰资本家借进土地和资本,但在地租利息等项形态上,以他们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付给他们。当然,这样借来的土地和资本,对于他们是有利益的;因为,任何一般生产物的生产,都须以它们为条件;剩余生产物——那是生产物的一部分,它代表剩余价值——的生产,也须以它们为条件。这种利益,是由所借土地与资本的利用得来的,不是由它们的价格得来的。反之,这种价格,宁可说是利益的减少。或谓,产业资本家如将剩余价值的其他半数保为己有,不将其放弃,他们并不能由此致富,反将由此致贫。若我们竟把流通的现象(如货币的流回),和生产物的分配(那仅仅以这种流通现象为媒介),混为一谈,这种错乱的说法就必定是会发生的。
同一特斯杜曾爽利说,“游惰者的所得,是那里得来的呢?那不是从地租出来的么?地租不是由利润支付么?这种利润,不是使游惰者资本发生作用的人,运用游惰者基金,雇用劳动,以生产价值超过成本的物品的人所有的么?明白说,这种利润,不就是产业资本家所有的么?我们要发现财富的源泉,常须追溯到产业资本家。游惰者雇用的工资劳动者,实际也是由产业资本家扶养的”。
所以,地租等物的支付,乃是产业资本家的利润的减少。但在前面,这种支付又被他认为是产业家致富的手段。
但我们的特斯杜先生,至少还有一种安慰。这些正直的产业家,看待这些游惰资本家,是像他们彼此相待或待遇劳动者一样。比方说,他们在售商品给游惰资本家时,会把商品卖贵百分之二十。在这里,有两种可能性。游惰者在100镑(从产业家那里取得的100镑)之外,或是尚有别的货币资财,或是没有。在前一场合,产业家得以120镑的价格,以价值100镑的商品售于他们。那就是,他们不仅由商品的售卖,收回他们付给游惰者的100镑,并在此外取得20镑,成为他们的实际的新价值。请问,在这场合,结算的情形怎样呢?他们无代价的,放弃了价值100镑的商品;因为,当作商品代价支付进来的100镑,乃是他们自己的货币。所以,他们自己的商品,乃是用他们自己的货币支付的。那就是,有100镑货币丧失了。但他们在此外曾由价格超过价值,取得20镑。这是20镑的利益。在100镑的损失中,抵除20镑的利益,仍有80镑的损失。那不是正,只是负。他们对于游惰者的诈欺,仅能减轻他们的损失,但无论如何,不能使财富上的损失,转为致富的手段。加之,这个方法也不能持久;因为,游惰者既每年只收入100镑,自不能年年付出120镑。
还有一个方法。产业家仅给与80镑的商品,以交换他们所付于游惰者的100镑。在这场合,他们仍须毫无代价地,在地租利息等形态下,给与80镑。由欺诈之故,他们对于游惰者应纳的贡赋得以减轻,但这种贡赋依然存在。加之,特斯杜先生的学说,是认物价定于卖者的自由意志的。若果如此,游惰者又何尝不能为他们的土地和资本,把地租利息等项,由100镑,增为120镑呢。
这位深奥的思想家,一方面,抄袭亚当·斯密的意见,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说产业资本家“运用他们的资本,来支付劳动,劳动又再生产它的利润”。但同时在他方面,又结论说:产业资本家“维持一切其他的人,只有他们能够增加公众的财富,为我们创造享乐的资料”。好像不是资本家由劳动者维持,乃是劳动者由资本家维持。这当中的灿烂的理由是:所支付于劳动者的货币,不会留在劳动者手中,却会当作劳动者所生产的商品的代价,继续流回到资本家手中。“劳动者不过以一只手收,以别一只手还。所以,他们的消费,必须归功于那以工资支付给他们的人。”
特斯杜在这样详尽说明以货币流通为媒介的社会再生产和消费之后,往下又说:“财富的无穷运动,就是由这个事实完成的。这个运动,虽不十分被人了解,”(确实如此!)“但名之为流通,总很适当的。因为,它在事实上是一种循环,常常会复归到它的出发点。这个出发点,便是遂行生产的处所。”
极卓越的著作家,法兰西学士院会员,菲拉德菲亚哲学会会员,本来在庸俗经济学者中也堪称为一颗明星。最后,请读者叹赏他在说明社会过程的经过时,是怎样明畅,叹赏他在这个问题上会发出怎样的光辉。他向读者报告这种光辉从何处发出时,是十分傲慢的。这个话,我们必须引述如下:
“我希望,大家留意,这样考察我们的财富的完成,是怎样和我们关于财富生产与分配所说过的话相一致。这种考察,对于社会的整个运动,曾投下怎样的光明。这种一致,这种光明,是从那里来的呢?因为我们以坦直的态度看待真理呀!这个事实,叫我们想起镜的作用;必须我们立在正确的焦点上,物品才会明晰地,匀称地,反射出来。或我们立得过近或过远,每一物都会像似混乱的,歪曲的了。”
资产阶级的痴呆,在这里,有了它的至乐之境!
[1]采自原稿第二册。
[2]以下采自原稿第八册。
[3]主要采自原稿第二册。表式采自原稿第八册。
[4]从这里起,再采自原稿第八册。
[5]洛贝尔图恐慌学说的信奉者,请注意这一点。——F. E.
[6]这个说明,与上举的说明,略有差异。在上举的说明上,第Ⅰ部类也投一个独立的金额500镑入流通内。在这里,却只有第Ⅱ部类以追加的货币材料,投入流通中。但这不会在结论上引起任何变化。——F. E.
[7]以下采自原稿第二册。
[8]译者注:原版为“劳动力”,据马恩研究院版改正。
[9]以下采自原稿第八册。
[10]“野蛮人的制造弓箭,是一种产业,但他不曾实行忍欲”。(西尼耳《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法文译本,巴黎1836年第308页。)——“社会愈进步,愈加要忍欲”。(前书342页。)——参照《资本论》第1卷第22章第3节。
[11]台洛(E. B. Tylor)著《人类太古史研究》,密勒尔译,莱比锡,无刊行年月,第240页。
[12]这里的数字,与以上的假设不相合。但这是无关重要的,因为在这里不过是比例的问题。——F. E.
[13]赛特贝亚著《贵金属的生产》哥达1879年。
[14]“大量的金塊,……系由金采掘者直接运往旧金山的铸币厂。”——驻外使馆秘书处报告1879年第三部第733页。
[15]新生产的金在第Ⅰ部类不变资本之内的交换,是未曾在原稿内研究。——F. E.
[16]采自原稿第二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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