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诸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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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诸阶级
劳动力的所有者(他的所得源泉是工资),资本的所有者(他的所得源泉是利润),土地的所有者(他的所得源泉是地租),换言之,工资劳动者,资本家,土地所有者,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为基础的近代社会的三大阶级。
毫无疑问的,在英格兰近代社会的经济结构的发展,达到了最高点,可以说是最典型的。但在那里,阶级的结构也还未曾在最纯粹的形态上出现。就在那里,也还有各种中间的过渡的阶段,把限界的决定,弄得含糊(与都市比较,在农村地方,这种情形是比较更小得多)。不过,这种情形,对于我们的考察,是无关轻重的。我们已经讲过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不断趋势和发展法则,是使生产手段益益与劳动相分离,并使分散的生产手段益益累积成为大的诸群,从而使劳动转化为工资劳动,生产手段转化为资本。而在另一方面,与这个趋势相照应,尚有土地所有权,独立地,和资本及劳动相分离[1],或使一切土地所有权,转化为与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相照应的土地所有权形态。
第一个要解答的问题是:什么形成一个阶级?由此引起的第二个待解答的问题,是:什么使工资劳动者,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形成社会的三大阶级?
最初一看,好像就是所得和所得源泉的共通性。他们是三个大的社会的群。他们的构成要素,即形成这诸群的个人,是分别依赖工资,利润,和地租,换言之,是分别依赖劳动力的价值增殖,资本的价值增殖,和土地所有权的价值增加,来生活的。
但从这个立场看,医师和官吏也形成两个阶级了。因为他们是属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的群。无论是那一群,群中各份子,总是由同一源泉,取得他们的所得。又,劳动者间,资本家间,土地所有者间,还可实行社会分工。例如,土地所有者可分为葡萄园的所有者,农场的所有者,森林的所有者,矿山的所有者,渔场的所有者。这种分工,也会在利害关系和地位上,引起无限的分割。如果我们是从这个立场来看,以上所说的话,也可适用于这种无限的分割了。
(原稿在这里断了——F. E.)
[1]李斯特(F. List)以下的话,是很适当的。他说:“在大土地制盛行的场合,支配的自营方法,不过证明文明的缺乏,交通手段的缺乏,国内产业和富裕都市的缺乏。就因为这个理由,所以在俄罗斯,波兰,匈牙利,梅克伦堡到处都可看见这种情形,以前,在英格兰,也盛行这种情形。但商工业发达的结果,中农经济和租地耕作,就代起了。”(《农村组织,小农经济,和国外移住》1842年第10页)。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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