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合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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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合 作
我们前已讲过,资本主义生产,事实上,是在这个地方开始的,在这个地方,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多数的劳动者,从而劳动过程扩大它的范围,而以较大的规模供给生产物。多数劳动者在同时,在同地(或在同一工作场所),在同一资本命令下,生产同种商品,无论在历史上,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出发点。就生产方法本身说,初期的制造业(Manufaktur),仅在下述一点,和基尔特手工业(Zünftigen Handwerksindustrie)分别。那就是,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较多数的劳动者。基尔特老板(Zunftmeister)的工作场所,不过是扩大了罢了。
所以,二者的差异,当初只是量的差异。我们曾说明,一定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等于一个劳动者所供给的剩余价值,乘同时雇用的工人数。工人数的多寡,就其自身说,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率,或劳动力的榨取程度。就商品价值的生产一般而论,劳动过程的每一种质的变化,都与我们无关。这是以价值的性质为根据的。假设12小时的劳动日,实现为6先令,1,200这样的劳动日,就实现为6先令的1,200倍。在前一场合,体化在生产物中的,是12小时劳动,在后一场合,是12×1,200小时劳动。在价值生产上,多数被视为单位的倍数。所以,这1,200人是分作,抑是在同一资本的命令下合作,决不会在价值生产上,引起差别。
不过,在一定限度内,那可以发现一种变化。实现为价值的劳动,是社会的平均性质的劳动,从而是平均劳动力的支出。但平均量只是种类相同的多数个别量的平均。在每一种产业上,个别劳动者(无论是彼得抑是保罗),都和平均劳动者多少有别。个别差异(数学家称之为“误差”)在同时雇用工人数甚大时,是可互相抵消的。有名的诡辩家阿谀者柏克(Edmund Burke),曾依据农民的实际经验,证明在五个农业劳动者“那样小的集团”内,劳动的个别差异,即会消灭,从而,每五个英国农业工人在一起,和任何别五个在一起的英国农业工人,可以在同一时间,提供同样多的劳动[1]。但无论如何,这总是明白的,即:同时雇用的多数劳动者的总劳动日(Gesamtarbeitstag),被除于劳动者数,即等于一日社会平均劳动。比方说,一个人的劳动日为12小时。假设同时雇用12个劳动者,此12人的劳动日,将形成144小时的总劳动日。在此12人的劳动中,虽然各个人都多少和社会平均劳动有差,以致要完成同一的工作,各个人所需的时间多寡不等,但各个人的劳动日,都当作144小时总劳动日的1/12,皆具有社会平均劳动日的性质。从雇用12个劳动者的资本家的立场看,劳动日便是12个劳动者的总劳动日。无论这12个工人是否在工作上互相帮助,无论他们的劳动是否仅在为同一资本家工作这一点上发生联络,各工人的劳动日,总归当作这个总劳动日的可除部分。反之,若这12个工人2人一组,由六个老板雇用,各个老板所生产的价值量是否相等,各个老板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率是否一致,那就是偶然的了。个别差异是可以发生的。假令一个工人生产一种商品所消费的时间,比社会必要的时间更多得多,则就他而言,个人必要的劳动时间,也与社会必要的或平均的劳动时间,相差甚著。从而,他的劳动不能当作平均劳动,他的劳动力不能当作平均劳动力。这样的劳动不是全然不能出卖,便须在劳动力的平均价值以下出卖。所以,我们假定,劳动有一定的最低限的效率;以下又会知道,资本主义生产,有方法可以测量这个最低限。最低限的劳动力,虽必须有劳动力的平均价值,但此最低限,仍可与平均数不相一致。所以,六个老板赚到的剩余价值,会有的高在一般剩余价值率上,有的低在其下。其差异虽可以在社会中互相抵消,但不能在个个老板的场合如此。所以,就个别生产者说,价值增殖的法则,必须在如下的场合,才会完全实现;那就是,个别生产者,以资本家资格生产时,必须同时雇用许多劳动者,自始就运转社会的平均的劳动[2]。
即使劳动方法不变,多数劳动者同时的使用,也会在劳动过程的对象条件上,引起革命。多数劳动者工作的建筑物,原料等物的堆栈,同时或交替使用的容器,器具,杂具等等,简言之,生产手段的一部分,现今要在劳动过程上,被共同消费了。商品的交换价值,从而,生产手段的交换价值,固然不会因为使用价值的利用已经增加,而增加起来,但共同使用的生产手段的规模,却不能不增加起来的。20个织工人用20架织机工作的房间,必须比一个独立织工人和两个帮手工作的房间大。但生产一个供20个人劳动的工作场所,比生产10个供两个人劳动的工作场所,所费劳动,总归较小。所以,大规模累积供共同使用的生产手段的价值,不与其规模及使用效果,为比例的增加。共同使用的生产手段移转入个个生产物中的价值部分,所以会更小,一部分因为它所转移的总价值,同时须分配在较大最的生产物上,一部分又因为它与个别的生产手段比较,它加入生产过程中的价值,绝对地说虽较大,但就其作用范围相对地说,却是较小。即因此故,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减落了;商品的总价值,也为比例的跌落。其结果,遂和商品生产手段已经更便宜的结果相同。生产手段的使用,于是,更经济了。这种经济,仅因在劳动过程中,有多数人共同消费它。并且;只要有多数工人在同一场所工作,那怕他们在工作上不互相帮助,这种生产手段,与独立劳动者或小老板所使用的分散的相对地说更为多费的生产手段比较,已经具有各种性质,堪称为社会劳动的条件或社会的劳动条件。在劳动过程取得社会性质以前,劳动手段的一部分先取得了社会性质。
生产手段的经济,应从二重见地考察。第一,它使商品较便宜;从而,使劳动力的价值较便宜。第二,它改变剩余价值与垫支总资本(不变资本部分和可变资本部分的价值总和)的比例。后一点,我们留在第3卷第1篇再讨论;为要使讨论有更适当的联络,所以有许多应在此地考究的问题,也留在那里再讨论。对象的割裂,在分析的进行上,是必要的。而且也与资本主义的精神相符。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内,劳动条件是与劳动者相独立而互相对立的,所以,劳动条件的经济,也表现为一种特别的活动,似乎和劳动者没有关系,也和劳动者增进自身生产力的方法没有关系。
多数劳动者,依计划,在同一生产过程内,或在不同的但又互相联络的诸生产过程内,并存着,协助着,互相劳动。这个劳动形态,我称它为合作(Kooperation)[3]。
一个骑兵营的攻势力,非该营骑兵个个展开的攻势力的总和,所可同日而语。一个步兵团的守势力,也非该团步兵个个展开的守势力的总和,所以不可同日而语。同样,劳动者个个发挥的机械力的总和,也与多数劳动者同时在同一不可分的工作上共同劳动所发挥的社会能力,不能相等。此可于举重物,绞起重机,破除障碍物等例,见之[4]。在这场合,结合劳动(Kombinierten Arbeits)的结果,不能由个别劳动者提供,即使能够的话,也必须花费比较更为长久的时间,或仅能以极小的规模得之。合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的生产力,并且创造了一种新的生产力,即集体力(Massenkraft)[5]。
多数力融合为一个全力时所生出的新能力且不说,即使是单纯的社会接触,也会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上,成为竞争心与生活精神的刺激,从而,增进各个人劳动的效率。所以,12个人在144小时的总劳动日中共同劳动,比12个人各自做12小时,或一个人每日作12小时连续作12日,定能供给更大得多的总生产物[6]。理由是,人即不如亚里斯多德说天然是政治的动物[7],无论如何也是社会的动物。
当多数劳动者同时在同一或同种劳动上互相协助时,各个人的劳动,仍得以劳动一部分的资格,代表劳动过程的不同的阶段。合作的结果,使劳动对象,能在这各个阶段中,更迅速地通过。譬如12个泥水匠,可以排成一个序列,从梯足,到梯顶,把砖石运上去。他们各人,做着相同的劳动,但各个人的工作,仍成为一个全部工作的连续部分,成为每一块砖石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通过的阶段。也就因此,砖石得由总劳动者(Gesamtarbeiter)的24只手,迅速搬运上去。若由个个劳动者各自用一双手,抱着砖石一层一层爬上去,搬运的速度,必定不会有那样大[8]。依此法,劳动对象得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同一的空间。又,拿建筑物来说。当一所建筑物同时从各方面看手时,各合作者虽是做着同一的或同种的工作,但依然可以发生劳动的结合。144小时的结合劳动日(kombinierie Arbeitstag,在此日内,劳动对象在空间上从种种方面着手),比12个工人各做各的工作1日12小时,必可依较大的速度,把总生产物完成;因为,依照后一种作法,他们的工作,只能从一方面着手,依照前一种作法,则结合的劳动者或总劳动者,等于在前在后都有眼睛和手,从而,在一定程度内,就成为万能的了。依此法,生产物的不同的空间部分,得在同一的时间内成熟。
在上述的例解上,我们着重的事实是:相互补充的多数劳动者,做同一的或同种的工作。我们所以如此着重,是因为这种最单纯的共同劳动形态,现今依然在最完成的合作形态上,有重大的作用。在劳动过程复杂时,只要协同劳动的人数众多,我们就可以把不同的工作,分给不同的工作者,使其同时进行,并使完成总生产物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缩短[9]。
有许多生产部门,在其中,往往必须在紧急时期内,获得一定的劳动结果。这种时期,是由劳动过程的性质规定的。譬如一群羊剪毛的工作,又如若干亩田割麦的工作。这一类工作的生产物,如要有适当的分量和品质,其工作是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开始,在一定的时间终了的。在这场合,劳动过程所必须采取的时期,像青鱼的渔期一样是预定了的。一个人只能在一日中,挖出一个劳动日(比方说12小时),但100个人合作,却可使12小时的劳动日,推广为1,200小时的劳动日。允许劳动的时间虽然短,但这种缺陷,可由在紧急时期在生产范围内投下大量劳动的方法来补救。在这场合,要使工作不错过时间,必须同时利用多数结合的劳动日;效果的量,则取决于劳动者数。但在合作的场合,总比在各自劳动但要在同一时间完成同一工作的场合,需要较少数的劳动者[10]。也就因为缺少这种合作,所以美国西部每年要损失多量的谷物,而在英国统治下把旧日社会组织破坏的印度东部,每年也要损失多量的棉花[11]。
在一方面,合作可使劳动的空间范围扩大。所以,在排水,筑堤,灌溉,开运河,筑马路,造铁路之类的劳动过程上,因要使劳动对象有空间的联络起见,不能不有合作。但在他方面,合作不但使生产的规模在空间上扩大,同时还使生产的活动地点,有相对缩小的可能。活动地点的缩小,与工作范围的扩大会同时发生的事实,使许多虚费(fauxfrais)可以节省。然这现象所以能发生,即因不同诸劳动者密集,劳动过程凝缩,生产手段累积[12]的原故。
与个个互相分开的劳动日的总和比较,等量的结合的劳动日,可以生产较大量的使用价值,从而,减少生产一定量效用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在这场合,生产力的增加,或是因为劳动的机械能力已经提高,或是因为空间的作用范围已经扩大,或是因为空间的生产地点与生产的规模比较已经缩小,或是因为在紧急时期得以仅少的时间推动许多的劳动,或是因为刺激起了个人的竞争心,提起了他们的生活精神,或是因为多数人的同种的工作得以取得连续性和多面性,或是因为不同的工作得在同时进行,或是因为共同使用的生产手段,得以节省,或是因为个人的劳动,得以取得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无论在何种情形上,结合劳动日的特别的生产力,总归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它总是由合作发生的。当劳动者依计划与他人共同工作时,他把个人的限制打破了,把人类的能力展开了[13]。
劳动者不在一处,决不能有直接共同的工作。所以,劳动者聚合在一定的场所,乃是劳动者合作的条件。所以,倘使工资劳动者不为同一的资本,同一的资本家所同时使用,换言之,他们的劳动力不同时被购买,他们便是不能合作的。所以,在劳动力能在生产过程中集合以前,这种劳动力的总价值,或这种劳动者一日或一星期的工资总额,必须已经集合在资本家的钱袋中。一起支付的300工人的工资,那怕只是一日的工资,也比在全年间一星期一星期支付的较少数工人的工资,须有较大的资本支出。所以,合作劳动者的人数或合作的规模,首须视个别资本家有若何资本可用来购买劳动力而定,换言之,看个别资本家能如何支配多数劳动者的生活资料。
可变资本如此,不变资本也如此。拿原料一项的支出说,一个雇用300工人的资本家,和一个雇用10个工人的资本家比较,是更大30倍。不错的,共同使用的劳动手段的价值量与物质量,无须与所使用的工人数,为同比例的增加;但其增加,依然很显著。所以,生产手段大量累积在个别资本家手中,乃是工资劳动者得以合作的物质条件;合作的范围或生产的规模,即取决于这种累积的程度。
以上我们讲过,要使同时被榨取的劳动者数,从而,使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足使劳动雇主自己无须从事筋肉劳动,从而使小老板得转化为资本家,并在形式上把资本关系确立,个别资本就必须在一定的最低限额以上才行。现在,我们又知道,要使多数分散的互相独立的个别的劳动过程,转化为结合的社会的劳动过程,也须有这种最低限的资本为物质条件。
资本对于劳动的支配,原来是表现为这一种事实——即,劳动者不为自己工作,但为资本家并在资本家下面工作——的形式上的结果。但随着多数工资劳动者的合作,资本的支配,发展成为劳动过程实行的必要条件了,换言之,发展成为一个现实的生产条件了。现在,生产事业不能缺少资本家的命令,是像战争不能缺少司令官的命令一样。
一切直接社会的或共同的大规模的劳动,都须有一个指导,来使个人活动得以调和,生产总体的运动(与各独立器官的运动相别而言)得以履行其一般的机能。提琴独奏者可以独展其所长,但一个乐队,不能不有乐队长。指导,监督,及调节上的机能,当隶属于资本的劳动互相合作时,便成了资本的机能了。这种指导的机能,一经成为资本的特别的机能,便又取得了几种特别的性质。
资本主义生产之发动的动机和决定的目标,是尽可能,使资本自行增殖[14],换言之,尽可能生产最大量的剩余价值,也就是,使资本家尽可能榨取最大量的劳动力。同时被使用的劳动者数增加了,他们的反抗会增加,从而,资本对于这种反抗的压迫,也必然要增加。资本家的指导机能,不是单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引起,单属于这种过程的;同时,它还是社会劳动过程上的榨取的机能,以榨取者与被榨取物的不可避免的对立为条件。生产手段既作为别人的所有物,而与劳动者相对立,故当其范围增大时,管理生产手段使其使用得当的必要性,也会增加[15]。加之,工资劳动者的合作,纯然是同时雇用他们的资本的作用。他们虽在机能上互相联络,并统一成为一个生产的总体;但这种联络和统一,只存于他们外部,存于使他们联络统一的资本内部。所以,劳动者们的劳动联结,在观念上是当作资本家的计划,在实际上是当作资本家的权力,当作别个人——他欲左右工人的行为,以达成他本人的目的——的意志权力,来和他们相对立。
所以,资本主义的指导,在内容上是二重的(因其所指导的生产过程,也是二重的一方面,它是形成生产物的社会的劳动过程,他方面,它又是资本价值增殖的过程),在形式上,却是专制的。合作的规模扩大了;随着,这种专制主义也取得了特殊的形态。资本家的资本一经达到最低限,使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得以开始,资本家就会把一切亲手的劳动摆开;同样,直接地不断地监视个别劳动者和各组劳动者的职务,他也交给一种特殊的工资劳动者了。在同一资本命令下合作的劳动者,像军队一样,必须有产业上的将官(经理)士官(工头监工),以资本名义,在劳动过程中,实行支配。监视劳动,成了他们的专属的机能。经济学当它以基于奴隶制度的殖民经济,比较于独立自耕农民和独立手工业者的生产方法时,是把监视的劳动,看做是生产上的虚费的[16]。但他转过来讨论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时,由共同劳动过程的本来性质所引起的指导机能,和共同劳动过程的资本主义性质(即阶级对立的性质)所唤起的指导机能,却被他视为同一[17]。资本家所以是资本家,不是因为他是产业上的指导者;乃因为他已经是资本家,所以是产业上的命令者。在封建时代,军事上诉讼上的裁决权,是土地所有权的属性;在现代,产业上的命令权也是资本的属性[18]。
劳动者在以劳动力出卖者的资格而在市场上与资本家相对立以前,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他只能拿自己所有的东西(那就是他自己的独自分存的劳动力)来出卖。但当资本家不仅购买一个劳动力,却购买100个劳动力,不仅与一个劳动者订契约,且与100个互相独立的劳动者订契约时,这种关系仍然不发生变化。他能使用这100劳动者,而不令其合作。所以,资本家支付100个独立的劳动力的价值,但未支付100个结合的劳动力的价值。当作互相独立的人,劳动者是个人分立的。他们与同一的资本发生关系,但彼此间没有关系。他们的合作,是加入劳动过程以后才开始的。但在已经加入劳动过程以后,他们又不属于他们自己了。加入劳动过程,它们便被资本并合了。当作合作者,当作一个活动有机体的部分,他们不过是资本的特别的存在形态。劳动者当作社会劳动者所展开的生产力,于是成了资本的生产力。只要把劳动者放在一定的条件下,劳动之社会的生产力,便可不费一钱地展开来的。但把劳动者放在这种条件下的,是资本。因为劳动之社会的生产力,不费资本一钱,又因为劳动在未属于资本以前不能把这种生产力展开,所以这种优越的生产力,就好像是资本自然具有的生产力,是资本内在的生产力了。
单纯的合作,也可以生出伟大的结果来。这可以由古代亚细亚人,埃及人,伊特拉斯康人的巨大建筑物来说明。“在过去时代,这些亚细亚国家,在供给行政上军事上的支出以后,尚有剩余的生活资料,可以用在美观的和实用的土木工程上。他们这种建筑工程;几乎把农民以外的一切人民的手和腕都支配了。尽握在君主及教主手中的剩余生活资料,都充作手段,而在国内各处,树立壮大的纪念建筑物。……巨像与大批建筑材料的运输,曾使人惊奇;在这种搬运上,几乎尽是毫无怜惜地对人类劳动的滥肆征用罢了。劳动者的人数与劳动者努力的累积,已经够完成这个目的了。我们看见了,巨大的珊瑚岩,从海底堆成岛或陆地,但其构成分子,却是微小的,脆弱的,不足道的东西。同样亚洲各帝国农民以外的劳动者,虽只有个人的肉体力可用在工作上,但他们的人数,即是他们的势力。那种种至今仍使我们惊异不置的遗迹,所以能够发生,即因各该帝国的君主和教主,有指挥这大群人的权力。这种种事业,所以有成功的可能,即因给养他们的生活资料,累积在一个或少数人手中”[19]。亚细亚诸国王,埃及王,伊特拉斯康教主的权力,已在近代社会转移给资本家(或者是个别的资本家,或者是资本家的集体,如股份公司)了。
在人类文化初期,例如在狩猎民族[20]及印度共产社会的农业上,我们也可以看见劳动过程上的合作,但这种合作,一方面,是以生产条件的共有为基础,他方面,以各个人不脱离氏族或共同社会的脐带(像个个蜜蜂不与蜂房分离一样)这样一个事实为基础。这二点,使那种社会的合作,与资本主义的合作相区别。在古代世界,在中世纪,在近代殖民地,合作间或也有极大的规模,但这种合作,莫不以直接的支配服从关系,特别是以奴隶关系为基础。反之,资本主义的合作形态,自始即以自由工资劳动者(他们以劳动力售于资本)的存在为前提。从历史方面看,这种合作形态,是与自耕农业和独立手工业(无论是否采取基尔特形态)[21]相反对而发展的。在这样对照之下,与其说资本主义的合作,是一种特殊的历史的合作形态,不如说合作自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有且为其所特有的历史形态。
由合作而发展的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同样,合作自身也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特殊形态,而与个人独立劳动者或小老板的生产过程相对立。现实劳动过程自隶属于资本以来,这是劳动过程经验到的第一种变化。这种变化是自然发生的。它的前提——有多数工资劳动者同时被使用在同一的劳动过程中——即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始点,那是和资本的存在一同发生的。所以,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法,表现为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的必然性;他方面,劳动过程的社会形态,也表现为资本所应用的方法,其目的在提高劳动生产力,使劳动过程的榨取更为有利。
在以上考察的单纯的形态上,合作是与一切大规模的生产相连系的,但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一个特别发展时期的特征的固定的形态。在保持手工业境界的初期制造业[22]上,以及和制造业时代相应的大农业(这种大农业,大体说,仅因同时使用许多劳动者,且大规模把生产手段累积,故与自耕农业区别)上,单纯的合作,也至多不过表现得和这种特征的形态相近。单纯的合作,在资本规模虽已甚大,但分工或机械仍不占重要地位的生产部门内,依然是支配的形态。
合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基本形态,虽然它的单纯的形态,会当作一种特殊形态,出现在它的更发展的形态之旁。
[1]“无疑的,从膂力,技巧,和勤勉这几点说,一个人的劳动的价值,和别一个人的劳动的价值,有很大的差异。但我根据我的可靠的观察,我敢断言,随便那五个人合计,和同年龄的任何别五个人合计,将提供等量的劳动。那就是,在五个人中,有一个,会具备良工的各种资质,有一个会具备劣工的各种资质,其余三个介在中间,彼此不等的,与第一个或最末一个相近。所以,那怕在五个人那样小的集团中,你也能寻出平均五个人所能获得的数额。”(柏克《论饥馑》第15页16页。)——此外,还可参看凯特雷(Quételet)论“平均人”所说的话。
[2]罗雪尔教授先生说他自己发现了,他教授太太使用一个裁缝女工人两日,比同日使用的两个裁缝女工人,可以做成更多的工作。这位教授先生关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观察,是不应当从婴儿室出发,也不应当从没有主人翁(即资本家)的情状着手。
[3]特斯杜称它为“力的共同作用”。(见《意志及其效果论》第78页。)
[4]“有许多种工作,是如此单纯的,不能再分割的,不由许多双手合作,便不能进行的。把一根大木头抬到搬运车上的工作,就是这样。每一种事情,必须许多双手同时在同一不可分的工作上互相帮助来进行的,都是这样。”(卫克斐尔德著《殖民术论》伦敦1849年第168页。)
[5]“1吨的重,一个人举不起来,十个人必须拼命才能,一百个人只要每个人凑一只手指就举起来了。”(白拉斯著《设立工业大学的建议》伦敦1696年第21页。)
[6]当同数劳动者由一个农民使用在300亩地上,不由10个农民各自分用在30亩地上时,“我们看见,比例于使用人的数目,会有一种利益生出来,这种利益,除实际家,是不易被人认识的;人们自然会说,1与4之比等于3与12之比。但在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有一类工作,例如收获,最好最便利的方法,是许多人在一起工作。在收获上最好能有2人拉车,2人装车,2人投递,2人执叉,其余各人则在禾堆或谷仓内劳动。这样,工作量是可以加倍的。那怕工作人数相同,也不宜把他们分成许多班,叫他们在许多农场上工作”。(《食物价格与农场面积的关系的研究》一个农业家著伦敦1773年第7页8页。)
[7]更准确地说,亚里斯多德是把人定义为天生的都市住民。这个定义标示了古希腊的特征;富兰克林的定义——人天生是制造工具的动物——却把美国人的特征标示出来了。
[8]“我们必须注意,这种部分的分工,在劳动者从事同种工作的地方,也是可以实行的。例如顺次从底下传砖瓦到上面的泥水匠,他们虽做着相同的劳动,但在他们之间,也有一种分工。他们各人都把砖瓦送上一定的距离,但合起来,他们所做的工作,比各从底下把砖瓦搬至顶上的时候,要更迅速得多。”(斯加尔贝克F. Skarbek《社会的富的学说》第2版巴黎1840年第1卷第97页98页。)
[9]“如果要做一种复杂劳动,那会有许多种事情,必须同时做。一个人做这一样,别一个人做那样,合起来,可以作成一个人永远做不成功的事情。一人执舵,一人划船,一人投网或投叉。必须依这个力的共同作用,捕鱼才能有结果。”(特斯杜《意志及其效果论》第78页。)
[10]“就农业劳动说,在决定时期进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食物价格与农场面积的关系的研究》第7页)。“在农业上,最重要的因素,是时间的因素。”(利比居《农业的学理与实务》布隆斯威1856年第23页。)
[11]“印度所输出的劳动,比世界上任何国(也许除了中国和英格兰)都要多。但在这样的国家,我们却发现一种弊害。想到该国有大量劳动输出的事实,我们是不希望有这种弊害发生的。即,在收获棉花时,那里竟找不到充足的人数,以致有大量棉花,没有人收捡。还有一部分棉花,任其自己落在地上,然后在地上捡。这样,棉花就在地上腐烂,即不腐烂,也变色了。英格兰虽渴望棉花的供给,但印度的栽培者,却因在适当节季缺少劳动之故,不得不忍痛见收获的一大部分丧失。”(孟加拉•哈加鲁《陆上新闻便览二月刊》1861年7月22日。)
[12]“耕作进步的结果,从前散布在500英亩(或不止此数)上的资本和劳动全部,是累积在100英亩深耕的土地上了。”“与所使用的资本量劳动量相对而言,耕地面积固然是累积了,但其生产范围,与单个独立生产者以前所占有所耕作的生产范围比较,却宁可说是扩大了。”(琼斯《财富分配论》第1篇论地租,伦敦1831年第191页。)
[13]“个人的力是极小的,但其结合所获的结果,比其单纯的合计为大。当他们共同协力时,他们的工作,当能以较短的时间成就较大的效果。”(卡利G. R. Carli的注解,见维利《经济学的一种考察》第15卷第196页。)
[14]“利润是营业的唯一目的。”(凡德林《货币与一切物相当》第11页。)
[15]关于孟彻斯德铁丝制造公司劳资合伙经营的事,英国有一个鄙俗的报纸,名叫“旁观报”的,在1868年6月3日,有如下一段记载。“第一个结果,是原料的浪费突然减少了,因为工人是像别的雇主一样,不要浪费自己的财产,而除倒账之外,制造业亏本的最大原因,就是原料浪费。”对于罗虚德尔的合作实验,该报又说,这种实验的根本缺点在:“这种实验,证明工人的组合,也能以良好的成绩,经营商店,工厂,以及各种产业。这种实验大大改良了工人的状况,但未留下任何明白的位置给雇主。”这是何等可怕的事!
[16]凯恩斯教授告诉我们,“劳动的监督”,是北美南部诸州奴隶生产的一个特征。往下他又说“北部的自耕土地所有者,把土地生产物全部占有,所以他们努力,不必再有别的刺激。在那里,监督是完全用不着的”。(《奴隶力》伦敦1862年第48页49页。)
[17]能以明眼观察各种生产方法之特征的社会的区别的斯杜亚爵士,曾说:“为什么大制造业经营会把小经营(个人产业)破坏呢,因为前者与奴隶劳动的单纯性相近呀!”(《经济学原论》伦敦1767年第1卷第167页168页。)
[18]孔德(Auguste Conte)及其学徒,曾论证资本家的永久的必然性,但他可同样论证封建领主的永久的必然性。
[19]琼斯著《经济学教程》第77页78页。伦敦及欧洲其他各国京城所搜集的古代亚叙利亚、埃及等处古建筑物的遗物,可为这一种合作劳动过程的佐证。
[20]林格在其所著民法论中曾说,狩猎为最初的合作形态,人的狩猎(即战争)为狩猎的最初形态。他的话,也许是对的。
[21]小自耕农业与独立手工业二者,在某程度内,都是封建生产方法的基础,但会在某程度内,在封建制度崩解之后,依然与资本主义的经营,相并而现。这二者,在原始东方共有制消灭后,奴隶制度未切实支配生产前,这是古典共同社会(即希腊罗马的共同社会)在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
[22]“多数人将其熟练,其勤勉,其竞争心结合在同一工作,是不是促进这种工作的方法呢?在此方法之外,英国还有别的方法,能使羊毛制造业取得这样完美的状态么?”(巴克莱Berkeley著《寻问者》伦敦1750年第56页第521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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