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套装全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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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我们在前一节说过,资本家使用的每一个劳动者,都做两重的劳动。他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代置资本家垫支给他的工资。马克思称劳动的这一部分为必要劳动。但在此之后,他须继续劳动,并在这继续的时间内,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利润便是剩余价值的一个显著部分。劳动的这一部分,便叫做剩余劳动。
我们假设,每星期劳动者要劳动三日来代置他的工资,又劳动三日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换言之,便是在每日十二小时劳动中,每日以六小时生产他的工资,六小时生产剩余价值。在一个星期内,人只能劳动六日,就把星期日加入,也只能劳动七日,但在每一日中,他可以劳动六小时,八小时,十小时,十二小时,十五小时,乃至十五小时以上。劳动者已经为一日的工资,把一个劳动日卖给资本家了。但什么是一个劳动日呢,八小时呢还是十八小时呢?
资本家的利益,是使劳动日尽可能延长。劳动日越是长,他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就越是多。劳动者有这种正当的意识。他认为,代置工资以上的每一小时劳动,都是不合理地从他们那里榨取的;他们说,那会妨碍他们自己的身体,或者说,他们做了过长的时间。资本家为利润而战,劳动者却为健康,为几小时的休息(使他们在劳动睡眠和饮食之外尚能从事别种活动的休息)而战。在这里留意一下。在这种战争内,个别资本家会不会加入,并不取决于个别资本家的善意,因为竞争本身会使最慈善的人听它支配,使他和同行的人携手,并把这样长的时间定作规则。
关于劳动日规定的斗争,从自由劳动者在历史上最初出现的时候起,一直继续到今日。职业不同,盛行的习常的劳动日也不同;不过,在事实上,遵守的并不见多。在那些用法律规定劳动日,并勉强人遵守这种法律的地方,才实际有标准的劳动日成立。但到现在,在英吉利的工厂区域,方才这样实行。在那里,法律规定一切妇女和十三岁至十八岁的儿童,每日只许劳动十小时。前五日每日劳动十小时半,星期六只做七小时半。并且,因为男子没有女工童工就不能劳动,所以他们的劳动时间也变为十小时的劳动日了。英国的工厂劳动者,是经过多年的忍耐,经过最顽强最坚决的对工厂主的斗争,由出版自由权,由工人集会结社自由权,并由支配阶级自行分裂这一种现象之巧妙的利用,才获得这种法律。这个法律成了英国劳动者的守护神,它逐渐推广到一切大产业部门,在近几年,差不多推广到一切职业上,至少推广到一切使用妇女和儿童的职业上来了。英吉利用法律规定劳动日的历史,本书曾有极详细的记载。下一届“北部德意志议会”也将讨论到职业法的问题,并讨论到工厂劳动法的问题。我们预期,德意志劳动者选出的议员,在讨论这种法规时,都能熟习马克思的著作。那里有许多要贯彻的事情。支配阶级的分裂对于劳动者是有利的。这在英国也是这样。因为,普选权会强制支配阶级对劳动者表示好意。在这情形下,无产阶级只要有四五个代表,就会成为一种势力——如果他们知道怎样利用他们的地位,如果他们了解他们当前的问题,那是资产阶级所不了解的。关于这一点,马克思这本书,会把一切材料,完全的给予他们。
此外,我们还看到一系列极有意思的研究,那包含许多理论上的旨趣。然后在结末一章,讨论资本的蓄积。这里第一次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即一方面由资本家一方面由劳动者经营的生产方法——不仅不断地重新生产资本家的资本,同时它还不断再生产劳动者的贫穷。因此,我们忧虑,在一方面,是不断地重新地有资本家,他们是一切生活资料,一切原生产物,一切劳动工具的所有者,在另一方面,则有大群的劳动者,他们受着压迫,不得不为一定量的生活资料,把他们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至多只能把自身维持在能够劳动的状态,并生出一代新的有劳动能力的无产者。但资本不单是再生产它自己;它会不断增加并增大起来——它对于无产劳动者阶级的权力,也跟着增大起来。并且,像它会以不断扩大的规模再生产它自身一样,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法还会以不断增大的规模,凭不断增加的人数,再生产无产的劳动者阶级。“资本的蓄积,以累进扩大的规模,再生产资本关系,那就是在一极端,再生产更多的资本家或更大的资本家,在另一极端,再生产更多的劳动者。……所以,资本的蓄积,即含有无产者增加的意味”。(见此处)。但因为机械进步,农业改良等等的结果,生产等量生产物所必要的劳动者是益益减少,因为劳动者过剩程度的增进,甚至比增殖的资本的增加,还要更迅速,这种不断增加的劳动人数,将会招致什么结果呢?这种过剩的劳动者将形成一个产业预备军。他们在营业状况衰落或营业平平的时候,仅被付以价值以下的劳动代价,有职业与否,也极不规则,甚至不得不仰赖慈善救济。但在营业特别活跃的时期,这种人却是资本家万不可少的。这种情形,在英国很为显明。在一切情形下,他们都会把有正常职业的劳动者的反抗力破坏,使他们的工资不能提高起来。“社会财富愈大,……则相对的过剩人口或产业预备军也愈加大。但与现役(有正常职业)的劳动军比较,产业预备军愈大,常备的过剩人口——他们的贫困,与他们的劳动痛苦成反比例——也愈大。最后,劳动者阶级中的求乞阶层和产业预备军愈大,官厅正式认为待救恤的贫民也愈多。这就是资本主义蓄积之绝对的普遍的法则。”(见此处)。
在严密的科学的论证之下,这便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主要法则。官派经济学者所注意的,也不外就是对于这一点的否定的尝试。但马克思的主张,就尽于此么?决不是的,马克思既如此尖锐地着重资本主义生产的不良方面,又同样明白地证明了,这个社会形态是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所必要的。必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这个程度,社会全体份子的均等的合乎人道的发展,方才是可能的。对于这一层,一切以前的社会形态,都太贫弱了。资本主义生产,才造出这一层所必要的财富和生产力来,但同时它又造出一个社会阶级,那就是人数众多的一天比一天受压迫的劳动者。他们会起来要求,拿这种财富和生产力,利用来为全社会的利益,不像今日一样,单是为一个独占阶级的利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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