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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第十五章 周转时间在资本垫支量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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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周转时间在资本

垫支量上的影响

在这一章及下一章(即第十六章),我们所讨究的,是周转期间所及于资本价值增殖的影响。

比方说,我们有一个商品资本,那是九周劳动期间的生产物。在这里,由固定资本平均磨损所加于生产物的价值部分,及在生产过程中加于生产物的剩余价值,皆暂存而不论。这样,这个生产物的价值,就等于生产上垫支的流动资本的价值了,换言之,等于劳动工资及生产上所消费的原料和补助材料的价值了。假设这个价值等于900镑,这就是每周支出100镑。周期的生产时间,在此,与劳动期间相等,也为九周。在这场合,我们或假设一个劳动期间是生产连续的生产物,或假设一个连续的劳动期间是生产个别分离的生产物。只要一起到市场去的生产物(个别分离的生产物)的量,是费九周的劳动,我们无论怎样假设,都是一样的。再假设流通时间为三周。这样,周转期间就合计为十二周了。在九周之末,垫支的生产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还有三周,它是在流通期间内。新的生产时间,须待第十三周开始之时再开始。这样,生产就须停止三周了,那就是,全周转期间须有四分之一,在生产停止中。这三周的期间,或是生产物售卖平均所须经历的时间,或是视市场远近或货价支付期限而定的时间,但无论我们怎样假设,都无关系。总之,每三个月有三周的停止,从而,一年中,有4×3=12星期,即有三个月,或一年周转期间的四分之一,须在生产的停止中。要使生产继续进行,并逐星期逐星期以相同的规模进行,只有两个方法是可能的。

其一,是缩小生产的规模,使900镑够在第一周转的劳动期间内使劳动进行,也够在第一周转的流通时间内使劳动进行。在这场合,在第一周转期间终了之前(因周转期间包括十二周,劳动期间包括九周),第二个劳动期间,从而第二个周转期间,就在第十周开始了。以900镑分配在十二周,每周为75镑。第一,很明白,这样缩小的营业规模,以固定资本范围发生变化,营业机构缩小为前提。第二,这种缩小是否一般可以实行,还有疑问;因为生产在各不同营业上的发展,会为投资事业成立一个标准最低限度,一个人的营业如其资本还不足此限度,一定不能在竞争中支持。这个标准最低程度,随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继续提高,决不是固定的。不过,在一定的标准最低限度及不断扩大的标准最高限度之间,有许多中间阶段。在这些中间阶段上,许有各式各样的程度的投资。在这个中间限界内,在标准最低限度以内的缩短,才是可以实行的。——若在生产发生障故,市场过于充塞,原料腾贵之际,则在一定的固定资本的基础下,还可限制劳动时间(例如每日开工半日),以限制正常的流动资本支出。这好比,在繁荣期,也可在一定的固定资本的基础下,一方面由劳动时间的延长,一方面由劳动的加强,使流动资本反于常态的扩大。一种营业,如事先已经顾到这种变动,则除采用上法外,还可依准备固定资本(Reserve fix kapital),如铁道的准备机车等等,同时使用较多数的工人。但在这里,我们是以正常的情形为前提;这种反常的变动,是我们这里不考虑的。

要使生产连续不断,在这场合,只有把同一流动资本的支出,分配在较长的时间,那就是不分配在九周内,而分配在十二周。在这期间的任一部分,都只有更少的生产资本发生机能了。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由100减为75,即减少四分之一。而在九周间发生机能的生产资本,则减少9×25=225镑,或减少900镑的四分之一。但流通时间与周转期间的比例,也为3:12或1:4。所以我们可以断言:如果生产要在已转化为商品资本的生产资本之流通时间内不致中断,如果生产要与流通逐星期逐星期同时并且连续地进行,而又无特殊的流动资本可用,那就只有缩小生产的经营,节减机能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为生产而在流通时间游离出来的流动资本部分,与垫支总流动资本之比,遂等于流通时间与周转期间之比。在这里,我必须把以前已经讲过的话,重说一遍:这里讲的话,只适用于这一类生产部门,这一类生产部门的劳动过程,逐星期以相同的规模进行,不须像农业那样,在不同劳动期间投下不同的资本额。

反之,假设营业的基础,不许生产规模缩小,从而,也不许每周垫支的流动资本节减,则生产的连续,只能依流动资本的增加,来实行。在上例,是增加了300镑。在十二周的周转期间,有1,200镑依次垫支下去,300镑是这个总额的四分之一,等于三周是十二周的四分之一。在九周的劳动期间之末,900镑的资本价值,已经由生产资本的形态,转化为商品资本的形态。其劳动期间已经终了,但不能以同一的资本更新。在它当作商品资本而停留在流通范围内的那三周间,从生产过程的立场看,它虽有,也是和没有一样。在这里,我们是把一切的信用关系不说;我们是假定,资本家只用他自己的资本经营事业。不过,垫支在第一劳动期间的资本,虽在完成其生产过程之后,仍会停留在流通过程三周,但因有追加的300镑资本,所以,生产的连续依然不致于中断。

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下述各项:

第一,最初垫支的900镑资本的劳动期间,九周后就终毕了,那必须再待三周后,那就是,待第十三周开始时,方才会流回。但新的劳动期间,须用追加的300镑资本,立即再开始。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就是因此,所以能够保持。

第二,原资本900镑的机能,及追加资本300镑(在第一劳动期间九周结束后投下去的,它在第一劳动期间终了后,立即使第二劳动期间开始)的机能,虽在第一周转期间截然分开或可以分开,但在第二周转期间,它们却是互相交错。

我们且具体地把这个问题说明一下。

第一周转期间十二周。第一劳动期间为九周。垫支在第一劳动期间的资本的周转,在第十三周开始时,完成。在最后三周内,有追加的300镑发生机能,并使第二劳动期间九周,因以开始。

第二周转期间。在第十三周之始,有900镑流回来,能开始一个新的周转。但第二劳动期间已由追加的300镑资本,在第十周开始了。在第十三周之始,劳动期间已由这追加的300镑资本,完成三分之一,这300镑也已由生产资本,转化为生产物。因为,要终了第二劳动期间,尚只须有六周,所以,流回的900镑资本,也只须以三分之二,即600镑,参加第二劳动期间的生产过程。这样,原来的900镑,就有300镑可以游离出来,和第一劳动期间内的追加300镑资本,实行相同的任务。在第二周转期间的第六周之末,第二劳动期间就终毕了。投在其中的900镑资本,会在三周后流回来,那就是在第二周转期间(那也包括十二周)的第九周之末,流回来。而在其三周的流通时间内,有游离出来的资本300镑加入。这300镑,会在第二周转期间的第七周,或从头计算的第十九周,再开始900镑资本的第三劳动期间。

第三周转期间。在第二周转期间的第九周之末,有900镑重新流回。但第三劳动期间,已在第二周转期间的第七周开始了。在第三周转期间开始时,它已经通过六周。它还须经历三周。所以,在流回的900镑中,仅有300镑加入生产过程。第四劳动期间,填满这个周转期间的其余九周。所以,在从头算起的第三十七周,第四周转期间与第五劳动期间,即在同时开始。

为求计算单纯起见,我们假定劳动期间为五周,流通期间为五周,合成周转期间十周。一年五十周计算,每周投资假定为100镑。这样,劳动期间需有流动资本500镑,流通时间需有追加的资本500镑。劳动期间与周转时间是这样表现的:

当流通时间等于零,周转期间与劳动期间相等时,一年内周转的次数也与劳动期间的次数相等。当劳动期间为五周时,一年内周转的次数=50/5=10。周转资本(umgeschlagnen Kapital)的价值则=500×10=5000。上表既假定流通时间为五周,故每年生产的商品的价值也为5000镑,但其中总有十分之一,即500镑,在商品资本的姿态上,不经过五星期后,是不会流回的。在年终,第十劳动期间(即第四十六周至第五十周)的生产物,只通过其周转期间的一半,因其流通时间,必须归在翌年的最初五周。

我们再举第三个例。假定劳动期间为六周,流通时间为三周,每周劳动过程上垫支的资本为100镑。

第一劳动期间。自第一周至第六周。在第六周之末,有600镑的商品资本,那会在第九周之末归来的。

第二劳动期间。自第七周至第十二周。在第七周至第九周之间,300镑追加的资本垫支下去了。在第九周之末,有600镑流回。在这600镑中,300镑在第十周至第十二周之间垫支下去了。所以,在第十二周之末,有300镑现金,有600镑在商品资本的形态上,那会在第十五周之末流回。

第三劳动期间。第十三周至第十八周。在第十三周至第十五周之间,上述300镑现金垫支下去了,然后有600镑流回,其中300镑是在第十六周至第十八周垫支下去的。在第十八周之末,有300镑现金,有600镑在商品资本的形态上,那会在第二十一周之末流回。(本章Ⅱ节,关于这个情形,还有更详的叙述,可以参看。)

所以,九个劳动期间(五十四个星期)所生产的商品等于600×9=5400镑。在第九劳动期间之末,资本家有现金300镑,有商品值600镑尚未通过它的流通时间。

试比较以上三例,我们发觉(1),只第二例,500镑资本Ⅰ和500镑追加资本Ⅱ,是依次解放出来,所以,这两个资本部分也可互相分离而运动。但这只因为,我们曾例外的,假定劳动期间与流通时间,各是周转期间两个相等的半分。在其他各种情形下,——无论周转期间的这两部分是如何不等——这两个资本的运动,如第一例及第三例所示,自第二周转期间起,就一定会互相交错。追加资本Ⅱ,将与资本Ⅰ的一部分,在第二周转期间,成为机能的资本。资本Ⅰ的余额,则游离出来,担任资本Ⅱ原来担任的机能。在商品资本流通时间内活动的资本,在这场合,不即是原来为这目的垫支的资本Ⅱ,但其价值相等,且在垫支总资本中形成相同的可除部分。

(2)在劳动期间发挥机能的资本,会在流通时间休止。就第二例说,在劳动期间五周内发挥机能的资本,将在流通时间五周内休止。就这个例说,资本Ⅰ会在一年的经过中,以半年的时间休止。在资本Ⅰ休止的时候,追加资本Ⅱ即代替它的位置,但资本Ⅱ会在其他半年间休止。但在流通时间保证生产连续所必要的追加资本,非定于一年流通时间的总范围或总额,乃定于流通时间对周转期间的比例。(当然,在这里,我们假定,一切周转是在相同的各种条件下进行的。)所以,在第二例,必要的追加资本是500镑,但不是2500镑。这是由于如下的事实:追加的资本与原来垫支的资本,是同样加入周转,也一样由周转次数,代置它自身的量。

(3)无论生产时间是否较劳动时间长,那都不会变更我们这里考察的事情。不错的,总周转期间将因此延长,但这种延长,不致使劳动过程需有追加的资本。这种追加资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填充劳动过程因流通时间而起的空隙,保障生产因流通时间而起的扰乱。因生产条件而起的扰乱,有别的方法抵补,那是我们这里不要讨论的。但有些营业,制作品是应人定造,工作是时断时续的,因而在诸劳动期间之间,可以中断。在这情形下,追加资本的必要,就得在这程度内免掉。反之,有些节季劳动(Saisonarbeit),大抵在归流的时间上,有一定的限界。在一个资本的流通时间未曾完成之前,同一的劳动是不能以同一的资本,在次年,重新开始的。但流通时间,有时会比一生产期间至次一生产期间的中断期更短。若是这样,如果在中止期间不把资本用到别的用途,资本就得休止了。

(4)在一定劳动期间内垫支的资本,例如第三例的600镑,一部分投在原料和补助材料上,投在劳动期间的生产库存品上,投在不变的流动资本上,一部分投在可变的流动资本上,投在劳动的结付上。投在不变流动资本上的部分,不一定要在生产库存品的形态上,以相等的时间存在;比方就原料说,就不必为全劳动期间准备好;煤炭可以每二星期才买一次。但若把信用除外,这个资本部分,在不以生产库存品的形态供人利用的限度内,总须在货币形态上供人利用,而在必要时转化为生产库存品。这个事实,不会改变在六周间垫支的不变流动资本价值。反之,——且把供意外支出的货币准备,即障碍赔偿准备金存而不论——工资却是以较短期间(通例是每周)支付的。所以,资本家如不强迫劳动者依较长的期间垫支劳动,则支付工资所必要的资本,必须先在货币形态上准备好。所以,在资本的归流中,资本必须有一部分在货币形态上准备好来支付给劳动,其余的部分则可转化为生产库存品。

追加资本完全和原资本一样分配。它和资本Ⅰ只有这种区别:即,(不说信用关系)它为要在它自身的劳动期间供人利用,所以,它虽不参加资本Ⅰ的第一个劳动期间,但必须在这全期间内垫支。在这期间,它至少有一部分,已经转化作不变流动资本,而在全周转期间垫支。在这种转化成为必要之前,这个资本究以若干部分取得不变流动资本的形态,又究以若干部分保持追加货币资本的形态,是一部分定于特殊营业部门的特殊生产条件,一部分定于原料等等的价格变动。从社会总资本的观点看,这个追加资本,总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在长期间保持货币资本的状态。但资本Ⅱ那垫支在工资上面的部分,却视较短的劳动期间在什么时候终毕,在什么时候支付工资,而次第转化为劳动力。所以,资本Ⅱ的这一部分,也须在货币资本的形态上,在全劳动期间垫支,以至于转化为劳动力,并取得生产资本的机能。

资本Ⅰ由流通时间转化为生产时间所必要的追加资本的加入,不仅增加垫支资本的量,增加总资本必须垫支的时间,并且会增加垫支资本的这一部分,这一部分是当作货币准备(Geldvorrat),从而在货币资本的状态,有可能货币资本的形态的。

就生产库存品形态上的垫支和货币准备形态上的垫支说,当资本因流通时间必须分为二部分(第一个劳动期间的资本和流通时间的代置资本),但这种分割非由所投资本的增大,乃由于生产规模的缩小时,这种情形也会发生。与生产规模相比例,那被拘束在货币形态上的资本的增加,会在这场合更加显著。

资本分割为原生产资本与追加资本的结果,是劳动期间的连续不致中断,是垫支资本有同样大的一个部分,得以生产资本的资格,继续不断发生机能。

再考察上所举的第二例。不断在生产过程上的资本,是500镑。劳动期间为五周,全年以五十周计算,每年计有十个劳动期间。所以,若不说剩余价值,其生产物当为10×500=5,000镑。从直接的无间断的在生产过程上运用的资本(价值500镑的资本)的立场看,流通时间好像是全然消灭了。周转期间与劳动期间相一致;流通时间被假设为等于零。

但若500镑的资本,规则的,为五周的流通时间所中断,那就必须在十周的全周转期间终毕之后,它方才再有生产能力,所以,在一年五十周中,只有五个绵延十周之久的周转。这就是五个绵延五周之久的生产期间,或二十五个生产周(Produktionswochen),有总生产物5×500=2,500镑;五个绵延五周之久的流通时间,构成总流通时间二十五周。在这场合,如我们说,500镑的资本在一年间周转五次,那很明白,这500镑资本,在每周转期间的半期间内,完全没有生产资本的机能;总合起来计算,便是半年有,半年全然没有。

就我们的例说,500镑代置资本,会在五个流通时间内加进来,从而,2,500镑的周转,就提高为5,000镑的周转了。但现在,垫支的资本,为1,000镑,非500镑。五千被除于一千,等于五.所以,周转次数不是十,而是五。实际那也是如此计算的,但人们说1000镑资本在一年间周转五次时,在资本家的空虚的头脑中,流通时间的记忆是消灭了。于是发生一种混乱的观念,好像这个资本会在依次的五次周转中,不断在生产过程上发生机能。但我们说这1,000镑资本曾周转五次,我们不仅把生产时间包括在内,且也把流通时间包括在内。如果有1,000镑现实的继续的在生产过程上发生作用,则依照我们的假设,生产物应为10,000镑,非5,000镑。我们要有1,000镑继续在生产过程中,也就必须有2,000镑垫支下去。对于周转机构无明晰观念的经济学者,常常把这个要点忽视:即,如生产要继续不断进行,产业资本通例只能以一部分在事实上参加生产过程。那就是,资本的一部分所以能当作生产资本用,仅因为资本的别一部分留在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的形态上,不得参加真正的生产。把这一点看落,货币资本的意义和使命,就都被看落了。

周转期间二部分——劳动期间与流通期间——或是互相等,或是劳动期间较大于流通期间,或是劳动期间较小于流通期间。我们现在必须究问,这几种情形的差别,将会在周转上引起怎样的差别;对于资本拘束在货币资本形态的情形,这几种情形的差别,又会发生怎样的影响。

我们假定,在一切场合,每周垫支的资本,皆为100镑,周转期间皆为九周,从而,每周转期间垫支的资本皆为900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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