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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第二十章 单纯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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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单纯再生产

Ⅰ 问题的提出[1]

社会资本,即是以个别资本为部分的总资本。这些部分的运动,是它们的个别的运动,同时又是总资本运动的不可缺的分节。如果我们对于社会资本的逐年的机能,就其结果加以考察,换言之,如果我们拿社会在一年间供给的商品生产物来考察,则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如何进行,这个再生产过程与个别资本再生产过程如何区别,二者又有如何的同点,那都一定会很明白。年生产物包含社会生产物中那代置资本的部分(即社会的再生产),也包括社会生产物中那成为消费基金的部分(资本家和劳动者所消费的部分)。换言之,年生产物包含生产的消费,也包含个人的消费。它包含资本家阶级和劳动者的再生产(维持),从而包含总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再生产。

我们所必须分析的,分明是流通公式

,在这个公式内,消费是必然有其作用的。因为,当作起点的W′,是等于W+w,即等于商品资本,那包含不变资本价值,可变资本价值,与剩余价值。所以,它的运动包含个人的消费和生产的消费二者。在G—W……P……W′—G′循环与P……W′—G′—W……P循环中,资本的运动是起点也是终点;但这就包含消费;因为,商品(即生产物)是必须售卖的。在所论为个别资本时,我们只要这样假定,便无须问商品以后是怎样了。反之,若要在W′……W′的运动中认识社会再生产的条件,却正要论证,总生产物W′的各个价值部分,是变成怎样。在这场合,总再生产过程,不仅包含资本自身的再生产过程,且同样包含以流通为媒介的消费过程。

为我们当前的目的,我们对于再生产过程,必须兼从W′各个构成部分的价值代置(Wertersatz)的观点与其物质代置(Stoffersatz)的观点,加以考察。在分析个别资本的生产物价值时,我们是假定,个个资本家先将其资本的各个成分,由商品生产物的售卖,化为货币,然后在商品市场上,由诸生产要素的再购买,而复转化为生产资本。但在这里,单有这种假定是不够的。此等生产要素,就其物质的性质言,是和个别的完成生产物(即用以交换生产要素,代置生产要素的东西),一样是社会资本的构成部分,另一方面,社会商品生产物中那由劳动者(在支出其工资时)及资本家(在支出其剩余价值时)消费的部分的运动,又不仅是总生产物运动的不可缺的一个分节;且还会与个别资本的运动相交错。所以,对于这个运动的进行,我们单是假定这种运动,还是不能把这种运动说明的。

直接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在生产上消费的资本的价值,如何由年生产物代置?这种代置运动(Bewegung dieses Ersatzes)又如何与资本家的剩余价值的消费,及劳动者的工资的消费相交错?在这里,我们将先讨究单纯的再生产。我们假定,生产物是依照价值交换;并假定,生产资本的成分不发生价值上的变动。即令价格与价值有差,我们也假定,这种情形不会在社会资本的运动上,发生任何影响。当然,个个资本家在价值比例中所分得的部分,将因此,不复与他们各自的垫支相比例,不复与他们各自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相比例,但我们仍假定,就全体说,依然是以同量的生产物相交换。关于价值变动,只要这种变动是普及的,均等分配的,它就不会在年总生产物诸价值成分之间的比例上,引起任何变化。反之,如果它是局部的,不均等的,那就是扰乱。第一,这种扰乱必须认为是原价值比例的背离;第二,若年生产物价值一部分代置不变资本,一部分代置可变资本的法则已经论定,那就无论这种变动是在不变资本上发生抑是在可变资本上发生,也不致在这种法则上引起变化。它所变动的,不过是诸价值部分(将以此种资格或以彼种资格发生机能的诸部分)的相对量;因为,在原价值的位置上,将会有别的价值出现。

当我们仅个别的,考察资本的价值生产与生产物价值时,我们在分析上,无须问商品生产物的自然形态如何,是机器也好,是谷物也好,是镜也好。虽有时说到商品生产物的自然形态,那只是例解,任何生产部门都是可做例解的。我们所必须讨究的,是直接的生产过程。这种生产过程,无论在那一点,都会当作个别资本的过程,表示出来。即论到资本的再生产,我们也只要假设,商品生产物中那代表资本价值的部分,将在流通范围内,发现机会,再转化为它的生产要素,再转化为它的生产资本的姿态。同样,我们又只须假定,劳动者与资本家,将在市场上发现商品,而将其工资与剩余价值支出。但当我们进而讨究社会总资本及其生产物价值时,这种形式的说明方法,是不够的。生产物价值一部分复化为资本的再转化,别一部分归资本家阶级及劳动者阶级个人消费的情形,在总资本结果所得的生产物价值内部,形成了一种运动。这个运动,不仅是价值代置,并且是物质代置,故不仅受制约于社会生产物诸价值成分间的相互比例,且同样受制约于它们的使用价值,受制约于它们的物质姿态。

在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假设没有蓄积,没有规模累进扩大的再生产,那是一个怪异的假设[2]。而从另一方面说,生产的状况,也不像我们所假设的那样,是逐年绝对没有变化。所以,规模不变的单纯再生产,在这限度内,好像只是一个抽象。在单纯再生产上,我们是假设,一个价值已经规定的社会资本,它在今年所供给的商品价值之量,是和在去年一样,它在今年所满足的欲望之量,也是和在去年一样,而在再生产过程中可能变化的,不过是商品的形态。不过,即在有蓄积发生的地方,单纯再生产也常为蓄积的一部分,可以就其自体考察,视其为蓄积的一个现实的因素。在年生产物的价值减少时,使用价值的量可以不变;而在年生产物的价值不变时,使用价值的量也可以减少;又,价值量与所生产的使用价值量,可以同时减少。总之,再生产或是在比前较有利的情形下进行,或是在比前较困难的情形下进行。在较困难的情形下,结果可以是不完全而有缺陷的再生产。但这种种事项,都只有关于各种再生产要素的量的方面;若说到各种再生产要素在总过程上的任务(或是当作从事再生产的资本,或是当作再生产出来的所得),这种种是一点关系没有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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