Ⅸ 对于亚当·斯密、斯托齐、兰塞等人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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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对于亚当·斯密、斯托齐、兰塞等人之回顾
社会生产物的总价值9000,是等于6000c+1500v+1500m;那就是,6000再生产生产手段的价值,3000再生产消费资料的价值。社会所得(v+m)的价值,仅为总生产物价值的三分之一。消费者全体(劳动者与资本家)也仅能取去其中三分之一的价值额,商品,生产物,来充作他们的消费基金。反之,生产物价值的三分之二或6000,乃是不变资本的价值,是必须在其自然形态上代置的。此额的生产手段,必须再充作生产基金,斯托齐曾洞察这种必要,但不能够证明它,他说:“很明白,年生产物的价值,分为资本和利润。年生产物价值每一个这样的部分,都规则地,被用来购买生产物,俾使国家得以维持其资本,更新其消费基金。……由一国资本构成的生产物,是不能消费的。”(斯托齐《论国民所得的性质》巴黎1824年第150页。)
但有一个荒谬的一直到今日仍为人所信仰的教义,是亚当·斯密所树立的。亚当·斯密不仅在上面已经说过的形态上——依照这个形态,总社会生产物价值是分解为所得,即工资与剩余价值,或如他说,分解为工资加利润(利息)加地租——树立这个教义;他还在一种更通俗的形态上,树立这个教义,以致认为全生产物价值,结局须由消费者支付给生产者。直到今日,这还是所谓经济科学最多人信奉的常识或永久真理。这个教义,是依下法说明的。任取一种商品为例,如麻纱衬衫。最先,麻纱的纺织家,必须支付亚麻的全部价值于亚麻种植者,那就是,必须支付亚麻种,肥料,代劳家畜饲料等等的价值,加亚麻种植家固定资本(如建筑物,农具等等)移入生产物中的价值部分;加亚麻生产上所支付的工资;加亚麻所包含的剩余价值(利润地租);最后,加亚麻由生产地点到纺绩厂的运输费。然后,织者不仅以亚麻价格补还麻纱的纺绩业者,且以机械建筑物等等(总之,固定资本)移入麻纱中的价值部分,以一切在纺绩过程中消费掉的补助材料,以纺绩者的工资,剩余价值等等,补还给麻纱的纺绩业者,再就漂白业者说,则在此等价值之外,尚须加入麻布完成品的运费;最后,就衬衫制造者说,他不仅须以全部价格,支付给上述一切生产者(他们曾以原料供给他)。在他手上,还有一种追加的价值加入;这种加入,一部分是由于不变资本价值(即在劳动手段补助材料等形态上而在衬衫制造过程内消费掉的不变资本价值),一部分是由于在其中支出的劳动(即以衬衫制造工人的工资和衬衫制造业者的剩余价值加入生产物中的劳动)。现在,假设全衬衫生产物的费用为100镑,并假设这是全年生产物价值的由社会支出在衬衫上面的部分。衬衫的消费者,必须支付这100镑,那就是,必须支付衬衫内所包含的一切生产手段的价值,和麻种植业者,纺绩业者,织物业者,漂白业者,衬衫制造者,以及各种运输业者的工资和剩余价值。这是完全正确的。每个儿童也知道这个道理。但他又往下说:一切其他商品的价值,都是如此。他其实应当说:一切消费资料(即社会生产物中那成为消费基金的部分)的价值,都是如此;换言之,社会生产物价值的当作所得而支出的部分,都是如此。真的,一切这一类商品的价值总额,是等于一切在其中消费的生产手段的价值(不变资本部分),加后加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工资加剩余价值)。而消费者全体所以能支付这个价值总额全部,乃因为,虽说每个商品的价值,都由c+v+m构成,但一切成为消费基金的商品的价值总额,即依最高额计算,也仅能与社会生产物价值中得分解为v+m的部分相等,那就是,与当年支出的劳动所附加在生产手段(不变资本价值)上的价值相等。但说到不变资本价值,我们又讲过,那是依两重方法,由社会生产物的总量代置的。第一,是由资本家Ⅱ(生产消费资料的)与资本家Ⅰ(生产生产手段的)间的交换。也就因此,所以有于甲为资本,于乙为所得的话。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消费资料价值2000中存在的2000c(Ⅱ),对第Ⅱ部类的资本家,为不变资本价值。这种生产物虽依其自然形态必须被人消费,但不能由第Ⅱ部类资本家自己消费。在另一方面,有Ⅰ的2000(v+m),那是第Ⅰ部类资本家和劳动者所生产的工资加剩余价值它,依它的自然形态,是存在在生产手段形态上的,其物自身的价值,是不能供消费的。在此,我们有一个价值额4000,那在交换之后,是和在交换之前一样以半数代置不变资本,半数作为所得。——第二,第Ⅰ部类的不变资本,将在其自然形态上,一部分由第Ⅰ部类资本家之间的交换来代置,一部分由各营业在自然形态上的代置来代置。
全年生产物价值结局必须由消费者支付这一句话,在如下的场合,才是正确的:那就是,在消费者这个名辞下面,包括两种完全不同的消费者,即个人消费者与生产消费者。但若说生产物一部分必须供生产的消费,那正是说,这一部分必须当作资本用,不能当作所得来消费。
若我们将总生产物的价值9000,分为6000c+1500v+1500m,而把3000(v+m)当作所得来考察,可变资本就好像消灭了,而从社会方面考察,就好像资本完全是由不变资本构成了。这是因为,原来表现为1500v的东西,现在已分解为社会所得的一部分,为劳动工资,为劳动者阶级的所得;其资本性质便由此消灭了。实际,兰塞就曾引出这个结论。依他说,从社会方面考察,资本仅由固定资本构成,但他所谓固定资本,即指不变资本,指由生产手段构成的价值额,生产手段则由劳动手段,或由原料,半制品,补助材料之类的劳动材料构成。他称可变资本为流动资本,说:“流动资本纯粹是由生活资料或其他必需品构成的,这种必需品是在劳动生产物完成以前,垫支给劳动者的。……只有固定资本(不是流动资本),是真正的国富的源泉。……流动资本不是直接在生产上发生作用的力,也不是生产所必要,却不过是一种便宜。这种便宜,因大多数民众非常贫困,始成为必要。……只有固定资本,从国民的观点看,是生产费的成分”(兰塞前书第23页至26页以下)。兰塞对于固定资本(他是指不变资本),还曾作更严密的说明如下:“这个期间,在这个期间内,那个劳动”(即投在某商品形成上的劳动)“的生产物的某部分,当作固定资本存在着,它在这个形态上,虽有助于未来商品的形成,但不能维持任何劳动者”(前书第59页)。
在这里,我们再度看见了亚当·斯密所引起的毒害,因为他曾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变质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依兰塞说,不变资本是由劳动手段构成,流动资本是由生活资料构成;二者皆为有一定价值的商品;二者也同样不能生产剩余价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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